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可持续公司债券的发行
1、可持续债券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同时,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权也相应延期。延期后,债务人可据情况对利率进行调整。
(2)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可在发行契约中先设置延付条款,使债权人在债券到期后继续按原利率持有债券,直至预设日期,或几个预约日期中的一个日期。这种债券一般期限较短,对筹资人来说,在需要继续发行债券,而投资者又愿意继续购买时,采用该种债券可省去手续费和发行费。对投资者而言,有权要求将债券的偿还期延期到某一特定日期,并按原定利率获得本息,可灵活自由地调整其资产组合。
2、本金的延期偿付,对于债务人来讲可缓解其支付的暂时困难,对于债券的持有人而言却是增加了投资风险,这是延期后的债券应当调整其利率的主要理由。上述两种情况中的第一种,当债券本金偿付期将临前考虑是否延期时,必须与持券人共同决定。
二、发行可持续债券的特点
1、风险性较大
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2、收益率较高
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选择权
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4、经营权
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三、发行可持续债券的风险及防范
(一)风险种类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
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
(二)防范措施
1、针对利率、再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可采用分散投资的方法,购买不同期限债券、不同证券品种配合的方式;针对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另外在投资债券之前也应考虑清楚,应准备一定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毕竟债券的中途转让不会给持有债券人带来好的回报。
2、而防范信用风险、回购风险,就要求我们选择债券时一定要对公司进行调查,通过对其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公司的以往债券支付等情况,尽量避免投资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好的公司债券,在持有债券期间,应尽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以便及时做出卖出债券的抉择。
以上就是对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和相关风险防范的说明了。一般来说,发行可持续债券首先需要获得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核许可,其次,企业还应当对发行债券的时间、数额等进行详细的规划,以便债券的及时发行。我们提醒,由于公司可持续债券的流通性比较低,因此您在购买公司债券时一定要仔细考虑,以免造成损失。



相关内容:

·遇到欠债纠纷要如何处理
    在生活中,如果您经常借钱给别人,那早晚会遇到欠款纠纷,这就类似于“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所以,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您有必要学会处理该类纠纷。那么,当事人遇到欠债纠纷要如何处理呢?简单来说,应该怎样处理欠款纠纷?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遇到欠债纠纷要如何处理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


·个人借钱写借条可以打官司吗?
    个人借钱写借条可以打官司吗?单凭一张借条可以起诉的。借条是作为借款事实存在的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数额较小的或者当事人没有异议的事实,如果当事人对借条所载的事实提出异议,此时的借条作为证据就会显得依据不够充足。实践中双方以数额较大的现金进行借贷时,出借人为了保存证据,让借款人在拿取现金时,用拍照或视频的方式保存证据。这种方式很有必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无法说清事实真相。银行转账或票据转账是比较可靠的方式...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 一、什么是个人无抵押担保贷款? (一)个人无抵押贷款,又称个人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一般而言,选用正规个人无抵押贷款会比较安全,而无抵押个人贷款要求非常苛刻,要申请银行个人无抵押贷款其实有很多条件。 (二)特点 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就是银行向拥有稳定连续性工资收入人士发放的,以每月工资收入作为贷款金额判断依据,用于个人消费的无担保人民币贷款。除了具有上述所...


·对方欠钱不还不给写欠条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不给写欠条怎么办?1、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完成借贷关系的,其实大部分人都最后会遵守信用,所以可以与对方开诚布公的说明,同时也给对方一个缓冲期。但是也有一些因为没办法还钱,或者存心想赖钱,结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赖账,而且也不肯补充提供欠条,对这种人应该防备,吃一堑长一智,除今后要远离外,还要采...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存款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如果兑现存款本息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则将危及到民众生存权,故该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如果规定...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对空头支票罚款的条文。 在支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响结算资金汇路畅通以及经济、...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去法院诉讼就一定了解诉讼时效。那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1、注意民间借贷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


·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债权债务诉讼目的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的实现是以他人债务的履行为前提条件的。债权债务的纠纷也关系者很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以实现,但不少朋友不知道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也不知道债权债务诉讼目的是什么,故而绿树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民事诉讼为了审理分案件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原因及法律关系进行的一个...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管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管会受到什么处罚?新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


·企业怎样预防欠款纠纷
    企业怎样预防欠款纠纷 一、企业怎样预防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 为预防欠款纠纷,企业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 ...


·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
    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 一、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 不可以,这种做法纯属炒楼花嫌疑,是国家坚决取缔的对象。房子转卖必须要等产权证和土地证都拿到下来完以后才能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1、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