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平潭房屋拆迁补偿

平潭房屋拆迁补偿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综上所述,平潭房屋拆迁补偿的方案您已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最优的选择了,不难看出不同种类的商品住房或者说宅基地住房的补偿方案是不一样的,由于在实务操作中的不同同样标准的住房可能获得的赔偿并不一样,这种结果的产生一般是由于程序上操作的失误,因此您面临拆迁一定要避免操作程序错误。



相关内容: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 不能办理更名 如果是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个人交易的话,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更名的。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办理呢?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才可以换取新的房屋产权证。 换证需贷款行提供证明 按揭买的房子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之后,才能办理房屋出售和房屋更名。因为在房屋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期间,房屋所有权上面有“房产抵押”字样。所以房主需...


·离婚时房屋增值率如何计算?
    离婚时房屋增值率如何计算? 一、离婚时房屋增值率如何计算? 离婚时房屋增值率都计算方式是有不同种的,比如说婚后如果要还20万元的贷款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共同还贷20万,然后后面所增加的部分来进行一个减去,不管怎么说,房屋如果增值的空间越大的话,那么夫妻能够分到的财产也就越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于离婚时房产增值的计算,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


·房产公证是指什么意思2023
    房产公证是指什么意思1、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章程,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为了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2、房产公证能够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有些法律法规甚至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比如房屋继承时必须公证。二、房子公证需要什么手续?1、准备材料。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成都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方法
    成都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方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关于登记备案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众信息网公示以下信息: (一)商品房销售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座落、房屋类别、可预售建筑面积;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


·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购房政策做了哪些新的调整?
    上海作为一线城市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让有购房需求的人望而却步,而且房价一直在涨,购房需求也在增长,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在房价问题上也不断的出新政策,以缓解因房价过高造成的供需不平衡,同时也对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规范,我们就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做了一些总结,以方便购房者根据自己需要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 一、上海买房限购政策 1、提高非上海市家庭购房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年限:社保及个税需连续缴...


·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居间人(居间方):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期限,通常在实际履行的时候,要按照约定好的期限来履行,但是不少租房者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中期退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
    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产权年限从批地之日算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


·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什么?
    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什么?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主要有一下几点: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4)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一、法规中监护人的义务 第二节 监 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


·办无房产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无房产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1、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的明显是没有房屋,在开具无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而在农村开具无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县房管局办事大厅盖章或者换取新的凭证。2、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在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