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作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及时的腾房,但与此同时,承租人也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承租人承担的相应义务):
1、 按约定收取租金,获得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收益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按约定收回租赁物及其他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有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按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是用后的状态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有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若要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应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二、房屋租赁中承租人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负有以下义务(承租人享有的相应权利):
1、 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以及维修租赁物,出租人还有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的的;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的,应当通知出租人予以修复,出租人有及时修复的义务,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相应的如因出租人不能维修租赁物影响使用时,承租人有减付租金的权利。同时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造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2、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有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若承租人没有购买该出租的房屋,则租赁物所有权变化,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有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的权利。
除此之外,承租人还享有如下权利: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由于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作为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肯定也是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过,要是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那么出租人可以主张承租人违约,此时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相关内容:

·因政策原因无法贷款购房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因政策原因无法贷款购房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 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 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 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 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的。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贷款失败,例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包括什么
    现实中,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有一些房屋是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买卖的。而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也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就是不允许出租房屋。那到底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出租的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是什么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 简单租房合同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


·房产证去哪里办理
    当地的房管局领取。1、业主购房付款分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按揭借贷的业主处理房产证有必要托付开发商进行处理?2、业主自己处理房产证的详细流程。在运用银行按揭借贷的状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所按揭借贷合同》中加入要求开发商帮忙将房产证收押?需托付开发商署理房产证的条款,这种状况下难以自己处理,只能托付开发商或署理公司处理房产证?因而在作出挑选之前,请必定别忘了看一下《住所按揭借贷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则?...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就拿大家生活当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就拿您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些门面房来说,许多门面房上面都粘贴的有简单的转出声明。转租也是房屋出租当中的一种模式,如果解决不好的话,也容易引发一些纠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转租声明应该怎么写? 一、房屋转租声明应该怎么写? 本人于 年 月 日承租了 (出租人)位于 路(街)门牌号为 栋 号的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并签订了租期为 的房屋租赁合同(...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在父母去世之后,对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会变为遗产,然后尤其合法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不存在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则往往会按照法定方式来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 此时第一顺序继承分为父母的父母、子女以及合法的配偶。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就应当由这些人来实际继承父母的遗产,其中...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叁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


·房屋他项权证是否必须办理
    随着大中城市的房价飞涨,买房成了大多数青年人的头号大事,而买房涉及的一系列手续和证明如房产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等又会让刚接触的人头痛不已,搞不清楚。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其中一项:房屋他项权证是否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的法定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利人执行的,依法享有行使他项权利,实收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证书。 一、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 无论是贷款买房还是一次性付...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做房抵贷吗
    只要符合房抵贷的条件就可以。"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住房、商住两用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房抵贷的申请条件:1、借款人年龄在18-60岁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及配偶符合我行规定的信用记录条件;3、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4、贷款用于消费的,信用评分在580分(含)以上,贷款用于经...


·离婚房子过户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的时候大部分都会涉及到房屋的归属问题,一旦确认了房子的所有权就需要由原先的两个人的名字变更为一个人的名字,或者是从一个人的名字变为另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房子过户收费标准是什么呢,需不需要和正常的购房一样缴纳税费呢。 一、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


·对于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
    对于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网签的房子能更名的,具体流程是首先要撤网签,然后去房管局要重新网签的材料,然后才能重新备案签新的合同。据了解,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