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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建成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77128元/亩;旱地/园地:88564元/亩;林地:4428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214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92092元/亩;旱地/园地:46046元/亩;林地:23023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1511.5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5200元/亩;旱地/园地:27600元/亩;林地:138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9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8760元/亩;旱地/园地:24380元/亩;林地:1219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095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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