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用人单位录用违不违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劳动合同才能确立起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合法的,就算是有劳动合同作为凭证也不能证明其合法,就如用人单位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如果用人单位录用违法吗?? ? ? ?

一、16周岁在《劳动法》中的界定

1、《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劳动法》称之为未成年工。

任何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童工都属于非法用工。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用人单位录用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则是法律允许的,属于合法用工行为。

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者属于未成年工,故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是否定的,16周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可雇佣的。但是用人单位如果聘用的工作范围在上述不得录用情形,而用人单位却雇佣这些未成年工从事该工作,那么其雇用行为仍在违法之列。?


相关内容:

·劳动关系客体是指什么?
    员工在企业工作,获得企业发放的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劳动关系中包括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我国法律中,构成劳动关系的要件包括了劳动关系的主体与客体。那劳动关系客体是指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客体是指什么?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


·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工伤出现在工作状态中,如果受伤程度不是很严重就不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是如果受伤程度比较严重就要进行及时的救治以及进行工伤的认定,并且要对于病情的伤害程度进行鉴定,鉴定需要有关部门的专业鉴定,那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本律师提示,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


·疫情期间企业可否提前复工
    不能。延迟复工的文件具有强制力,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本地规定的截止期限前即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如果其他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确需提前复工的,各...


·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控制旷工的办法有哪些?
    劳动者旷工的现象,在社会中还是很常见的,很多用人单位都规定了旷工三天就以离职处置,劳动者在离职后,还是会计算工资的,那么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


·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该如何进行赔偿?
    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


·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工伤鉴定之后,伤情复发,是可以享受除伤 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包含《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三 条待遇的。即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器械费、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


·个人工伤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个人工伤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一、个人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籍贯,住????????? 。是????????? 公司职工。 被告:?????????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联系...


·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内部却有自己的一套支付规定。那到底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才至于对员工利益构成侵犯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


·劳动法辞退赔偿要如何计算
    对于雇主来说,根据解雇员工的成本,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需要对解雇员工进行赔偿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再履行,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被解雇的员工依法。2. 需要对被解雇员工进行补偿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生病或受伤的工人由于工作无法执行原来的工...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


·工伤职工恢复后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恢复后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恢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取工伤赔偿,可选择继续工作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 工伤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的主体就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 2、关系不同。劳务派遣工是合同关系; 3、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工适用合同法,职工适用劳动法; 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前者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后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5、出现纠纷后解决渠道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