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呢?

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呢?

一、从法律上保护童工权益

我国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规定对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加以特殊保护。

1、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劳动部、财政部文件,劳力字〔1992〕27号)等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2、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也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二、严惩雇用童工者

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对使用童工的单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使用童工情节恶劣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使用童工的有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和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罚款具体项目标准为:

1、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

(1)《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①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

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③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④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出具假证明的。

(3)《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①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②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④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四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①对单位使用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②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数次、长期使用或一次使用多名童工及数次出具假证明的,加重罚款三倍。

2、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

(1)《劳动法》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应当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所以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的第一步就是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并鼓励公民进行监督举报。而那些已经在职的童工,用人单位要依照法律规定在工作过程中切实保护他们的健康安全。倘若童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的,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相关内容: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都包括哪些?各级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都包括哪些?各级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工地上一楼防护高空坠物的措施是什么?
    建筑行业在近些年越来越火爆,房价一涨再涨。随着全国各地房产业规模的扩大,我们身边随处可见正在施工的工地,大多数居民楼或者商业用楼都是超过20层的超高层建筑,并随着近些年来越来与严峻的高空坠物问题,关于这方面的安全措施非常重要,那么建筑工地一楼防护高空坠物的措施都有那些呢?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了一些。 建筑 工地一楼防护高空坠物的措施: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


·劳动者上下班自己摔去算工伤吗
    上下班自己摔去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


·职工每小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职工每小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职工每小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职工每小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1.5倍; 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2倍;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3倍。 二、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计件工资怎么算加班费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如果有,此时计件工资怎么算加班费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现在劳动合同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文件的。但是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说事先通知工会。 二、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不能没有理由任意解除。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必须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单位只是简单的认为试用期内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对于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最好能够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有利于对员工的管理和避免劳动争议难以举证的问题。同时录用条件和招聘条件也存在一定的区别,不可把两者的概念混淆...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在工程领域,具体又可以细分为很多工程,每种不同的工程都有自己的验收标准。和普通百姓生活最接近的就是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国家的相关文件硬性规定,但是行业外的人士很难看懂文件,下面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您讲述。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当建筑使用的年限较长时,其就会不定时的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为了对工程进行维修,业主会将维修工程承包出去,交给专业的建筑公司完成。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吗?
    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吗? 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在意外工伤之后,生命与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却得不到有利保障。在此提醒您,一旦遇到工伤意外,一定要积极申请工伤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吗?小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银行员工醉驾会被开除的可能性比较大
    银行员工醉驾会被开除的可能性比较大。醉驾是犯罪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属于触犯刑律,要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便是态度比较好,也会被判处缓刑,缓刑也是由刑事案底,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目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单位不愿意解除的,也是可以不开除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