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2、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3、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4、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5、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6、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设立步骤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根据《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提请注意: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详细上面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设立步骤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哪些,您也有了初步的了解,具体的内容我们可以到现场根据工商局的要求操作,作为一个个体户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经营的范围也要在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做一个懂法守法合法的良好个体工商户。


相关内容:

·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类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国家
    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类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基本国情的质量管理规定。各省市相关国家部门,需要以该管理办法为蓝本,制定适宜于当地的质量管理办法。由于各地的实际民情有异,故而实施的政策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而此时单位还不能因为员工不加班而将其辞退。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强制要求员工加班的情况,那此时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


·一、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吗?
    一、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吗?是属于违法的;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2、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处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3、未满16周岁的才属于童工,用人单位(除艺术类特殊单位外)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属于违...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工程,都是有一定的质量保证期限的,只是说不同种类的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有的时间长一点有的时间短一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市政的工程算是比较常见的了。那么,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我国近年来引进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理念和合同范本即“FIDIC”条款...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1.工资拖欠实际上是工资拖欠不合理的简称,即雇主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支付期限而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中国劳动法,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工人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0天内结清工资。2.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是首先依照本法第91条的中国《劳动法》: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侵犯了职工的...


·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甚至要求支付三期的福利待遇。需要提醒注意,是否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员工手中,员工极可能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主要是自身经济利益),比如工作年限长的可能会选择解除劳动...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劳动者辛勤工作,最怕的就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单位不按时支付或者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作出了较多保护的,那要是单位克扣工资的话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


·劳动合同中止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劳动合同中止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生产方式的产物,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房屋、道路、桥梁、铁路等都可以广泛的包括进入其中,虽然已经借助现代的机械来建造工程,但是人力还是不可替代的,既然如此那么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就是不可避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一、定义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


·工伤认定公司不举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公司不举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对于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子女教育方面
    对于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子女教育方面。因为没有自己的房子,很多农民工子女不具备上学资格。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政策,而广州则最早制订了相关细则。那么,租售同权广州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租售同权广州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