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1、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 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2、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使用年限需要根据其具体的用途而定,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其使用年限的标准不同,三十至七十年不等的使用年限。如果使用年限到期了各位土地使用者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在或进行续期延长使用年限。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相关内容:

·土地确权有效期是多久?
    土地确权有效期是多久?土地确权有效期是根据土地类型而定的,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规定。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


·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分配怎么办
    农村的征地补偿款不仅是拆迁补偿低,村委会甚至是包括地级政府对于安置补偿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根本就不到位,而且补偿费用的账务在处理的时候也特别的不规范这些都是当下农村征地补偿款存在的一些问题。关键是有些农户还遇到过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分配,如果村委会拒不分配的话是能够先向当地的乡政府投诉,或者最后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行政诉讼。一、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分配怎么办?法律明确规定,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


·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 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


·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使用土地,同时规范土地使用的秩序。将土地的所有权收归国有,但是人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率,鼓励人民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人民在使用土地之前,要有土地使用证,只有这样才能依法使用土地。那么,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 一、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


·征地常德拆迁标准有哪些?
    年征地常德拆迁标准有哪些? 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常德...


·计算地税罚金标准是多少?
     一、计算地税罚金标准是多少? 罚款规定是按照欠缴税款的50%-5倍。减少罚款,看你的态度了,还有就是你们和税务局的关系了。 税务罚金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处的罚款。现行税法规定,对纳税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除责令限期纠正外,可酌情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注册登记和使用税务登记证的、未按规定办理纳税鉴定的、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和保存帐...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


·20年前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且不同地类型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规定是不同的,根据规定,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20年,那么,20年前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若此时土地使用者希望继续使用土地,要你管管通过怎样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呢?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地皮买卖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开远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乐白道办事处、灵泉办事处,平均补偿标准:5607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庄乡、羊街乡、小龙潭镇,平均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米?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