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实际归属权还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我们才能够听到国家征收土地这个词语,为了建设更好的城市,老旧的土地总是需要拆除重建,之前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人在出让土地后是可以得到土地征收补偿的。那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数据库和农用地面积数据库,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管理工作。建立数据库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建立数据库的具体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条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民政、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并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市以县(区)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省定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四类地区,其中行政区划属清河区、清浦区的,执行三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行政区划属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的,执行四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九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第十一条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征地前人均农用地数量以亩/人为单位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征地前人均农用地数量不足0.1亩的,按0.1亩计算;征地前人均农用地数量1亩以上的,按1亩计算。
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十二条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对其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与被征收住房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涉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征收土地涉及前条规定以外的农田水利、交通运输、电力、通讯基础设施等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支付迁移费、改建费或者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四条各类地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高于省人民政府的,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第十八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协调、裁决争议的具体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第十九条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
(一)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
(二)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
(三)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每个年龄段人员比例,应当与被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各该年龄段人员比例基本相同。
第二十条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第二十一条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女性农民在单位就业并以职工身份缴费或以自由职业身份缴费的,可在到达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年龄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到达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按政策规定转移个人账户余额。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个人分账户中逐期代缴。缴费年限不足省规定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齐应缴养老保险费。当个人分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时,由其个人筹资缴纳。
第二十二条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被征地前已经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将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和县(区)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标准按照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具体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从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财政部门应当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保障资金专户),管理、核算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分账户。
第二十五条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中的资金本息有余额的,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被征地农民死亡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中的资金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后,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八条 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创造就业条件,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土地征收得到的赔偿从原则上来说是不会低于土地的原有价值的,如果征收土地获得的土地价值低于原有价值的话,我们都可以进行申诉,不过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我们只能够作为参考,因为具体的政策当地的政府会有土地的征收标准出台,还需要到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了解。
相关内容:
·诈骗罪管辖资金流出地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诈骗罪管辖资金流出地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一、诈骗罪管辖资金流出地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部分区内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来进行,每亩18000元补助。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二、征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在我们进行使用土地的时候,一定要依法合法的进行使用,一般是需要先进行获得土地使用证的,然后才可以进行使用。而我们在进行获得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方法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获得的途径以及流程都是有哪些。
一、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我们知道,在国有化土地制度下,我们可以通过土地使用证确定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不同土地,有着不同的使用年限规定。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一、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征地批文是属于征地信息的一种,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政府应该主动公开征地相关信息。
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
·三门峡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峡是我国的最大的水力发电站,供电量可以说是世界最大,但是在初期的建设中为了建设征用之后将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损失,而征地补偿就是在弥补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附近的村民的合法利益不到任何的损失,那三门峡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三门峡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三门峡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
·赔偿获得的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赔偿获得的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虽然居住了一定年限的老房子在外观和周围环境上比不起新兴小区,但眼光长远的人并不会嫌弃,因为他们知道当房子拆迁时会有一笔拆迁费或者以一套回迁房作为赔偿,但是回迁房与原来老房子的定义又不一样了,因为你搬离了原来的地方,转而到回迁房里居住,那么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我们将收集资料回您解答。
一、回迁房有土地证吗?
1、回迁房,没有土地证。会一个小区或是一栋楼有一个,属于集...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制度,让农民子女怎么办?
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则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当然“一户一宅...
·城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城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和征收土地也越来越多。了解当前的拆迁以及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对于当事人而言,十分重要。因为每一年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有可能变化,所以最新的土地补偿标准就是当年进行补偿的参考。那么,城市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是怎样的呢?请跟随律师我们在下文中一起了解。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
·在符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的情况下
在符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的情况下,当然可以买房。购房者是可以联名购房的,但是在住房限购资格核查时,需要同时核查联名购房者的资格,必须所有联名购房者的资格都满足才能购房。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
·福建省连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连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福建拥有依山傍海的地理特征,经济也高速发展,因此,城市建设也要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那么,福建省连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福建2017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
·买房子的五证是哪五个证“五证”是正规合法的房地产
买房子的五证是哪五个证“五证”是正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产时必须具备的法律证明文件。如果五证不全,则表示商品房可能是没有资质的违法违章建筑,如果购房者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来可能的不到房产证,因此,了解什么是五证至关重要。五证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这可以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表示建设单位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