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债券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一、定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司债券审核工作流程简介
1、公司债券行政许可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和面向合格投资者两种情形,其中前者适用一般程序,后者适用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包括受理、审核、反馈、行政许可、期后事项五个环节。
(1)受理环节:受理部门接收材料后转公司债券部,债券部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受理部门受理,需要补正的,要求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或者补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审核环节:受理后,确定审核人员,并从财务、非财务进行审核,同时启动诚信档案查询程序。审核工作遵循双处双审、书面反馈、集体讨论的原则。
(3)反馈环节:审核人员提出初审意见,反馈会集体讨论,集体确定反馈意见,受理部门通知发行人。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期间为静默期,发行人不得与审核人员联系问询。反馈意见发出后,发行人可在规定时间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见面沟通的,债券部必须2人出席。
(4)行政许可环节:审核专题会集体讨论审核意见,包括通过、有条件通过(据说已删除此意见)、不予通过。如有重大问题,可二次反馈。签批程序结束后,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审结发文。发行人领取批文后可启动发行工作。
(5)期后事项。对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领取批文后发生重大事项(简称“期后事项”)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公司债券监管部提交期后事项材料,对该事项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提交审核专题会重新审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3、简易程序包括交易场所预审、受理、简化审核程序、行政许可决定四个环节。
(1)受理环节。发行人在交易场所预审同意后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场所接收并受理。
(2)简化审核程序。申请受理后,公司债券监管部以交易场所上市(挂牌)审核意见为基础简化核准程序。
(3)行政许可决定。中国证监会履行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公司债券发行行政许可的签批程序后,审结发文。发行人到交易场所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事项或已履行完重大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发行。
本文着重为您讲述了公司债券审核流程,同时也介绍了定义、发行条件等相关知识。我们可以得知,要想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本身必须在资本、盈利能力等方面踏入一定的门槛,然后就是依照公司债券面向群体的不同,通过一系列的国家审核流程。对于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核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能够有效预防多重风险,保障多方利益。



相关内容:

·当利用离婚逃债怎么解决?
    当利用离婚逃债怎么解决?在程序中,强制法律法规,未规定离婚逃债的情况下可实体法裁定追加被人原配偶为被人,但离婚逃债实属无效民事,其应无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规定:依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人。从法律规定可看出,现强制法已规定了某些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人。依据实体法行使裁判权,法学理论界原争议,现观点超于,承认在程序行使裁判权时...


·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债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最为常见的一种种类就是境内债和境外债,对于普通人来说,一般只会解除到境内债,但是对于商人,有时可能会接触到境外债,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发行债券之后,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呢?一、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1、利率债,类似于国内的国开债;2、信用债,在境外没有国内多头监管,因此笼统称为企业债或者公司债,没有具体的细分;3、资产证券化产品,抵押债市场,这一...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要回,追讨货款要注意什么?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要回,追讨货款要注意什么? 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要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 如果没有签收凭...


·欠钱不还别人报警怎么办?
    欠钱不还别人报警怎么办?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债务关系,不会立案。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


·给公司法人背债会有什么影响?
    给公司法人背债会有什么影响?一、申请破产清算劳动者的工资是第一清偿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法律规定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久
    当您拿着借条去诉讼讨债时,您要注意的问题之一,就是借条的时效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借条的最长时效究竟有多久呢?这是对于有借条的情况而言的。可实践中,还有不少借款没写借条的情况。那在没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应该怎么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久 借条的最长时效也就是最长诉讼时效,其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怎么区分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怎么区分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欠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


·民间借贷担保方式包括了什么
    民间借贷担保方式包括了什么 一、民间借贷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


·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罚款吗
    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所以具体看你们当地的人均收入情况。二、社会抚养费的特点有哪些1、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在生活中,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不少人都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说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呢?简而言之,应该怎么去约定借款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的计算常常有下列情形: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