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通常只有刑事犯罪才会说到立案标准的问题上来,而对于交通肇事的行为,实践中很多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说交通肇事立案标准,其实就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介绍。 一、交通肇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1、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2、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一、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它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自己车辆的损失。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详细内容如下: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保险...
·一、电动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电动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1、电动车摔伤不一定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故此需要界定是否是在道路上发生的摔伤来判断是否属于交通事故。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一项:“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
·指示交付物权什么时候成立 一、指示交付物权什么时候成立? 指示交付物权什么时候成立 一、指示交付物权什么时候成立? 指示交付物权成立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 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
·自行车有逆向行驶吗 会怎么样 自行车有逆向行驶吗?会怎么样?我们您都知道,机动车辆在道路上逆向行驶是严重违反我国的交通发的,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但是,有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自行车有逆向行驶吗?我们要告诉您的是,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都是不能逆向行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因此自行车有逆行,电动车故意撞了了自行车,电动车的责任更大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是会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是会通知交管部门就相关的责任进行认定,这样好进行下一步的求偿。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存在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昂的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如何赔偿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一、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
·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私家车也是越来越多,同样造成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烈引发我们深刻的思考。造成此事故的原因就是酒驾,并且酒驾逃逸。那么对于酒驾以及酒驾逃逸我国交通法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一、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造成南京特大事故的原因就是酒驾。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
·对于坐牢罚金没交会怎样? 对于坐牢罚金没交会怎样?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罚金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可以一次性缴纳完毕,也可以分多次,期限满了之后不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将缴纳,如查封犯罪分子的财产,强制缴纳后不足以缴完全部罚金的,只要法院发现被强制缴纳的犯罪分子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随时追缴,对于那些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缴纳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免除或者是减少,经过法院查证属实的,是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的。同时还要注意的是...
·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
·交通事故伤者家属的误工费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伤者家属的误工费要赔偿吗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赔偿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人伤事故的赔偿应当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进行补偿,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