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理赔怎么办?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受伤人员的救治外,对于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的认定也必不可免。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也需要支付受害者的赔偿金。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理赔怎么办呢?下面就由的我们对此问题做相关解答,看完下面的介绍后相信您能从中得到答案。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一般采取以下五种处罚措施:警告;罚款;暂扣驾驶执照;吊销驾驶执照;行政拘留。以下就各种处罚的执行情况予以介绍:
1、对警告处罚的执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据此可知,警告这种处罚行为是用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比较轻微的情况,是执法人员与违法人员的当面执行行为,警告一旦作出就执行完毕。
2、对罚款处罚的执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据此,对罚款的执行一般都是交通事故责任人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对合法的罚款主动执行,交纳罚款后,处罚即执行完毕。
3、对于暂扣驾驶执照的执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3条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1日折抵暂扣期限1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据此可知,对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执行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先行实际扣留了机动车驾驶证,但处罚决定还未生效的扣留时间,也应当折算到暂扣驾驶执照的处罚日期内。
4、对吊销驾驶执照的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5、对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拘留这种限制人身权利的处罚裁决权在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授权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执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起诉交通事故责任人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4)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上诉
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理赔怎么办所做的介绍,当出现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避赔偿责任时受害者可以整理出相应的资料,如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医疗费用等,然后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依法履行赔偿的义务。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相关内容: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逾期交房能退房吗?房款不是一笔小数目,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赔?造成的损失应该有谁来承担呢?本文就问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什么是逾期交房,逾期交房能退房吗?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交通事故误工费有5年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有5年吗 没有五年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


·南京商品房取得新证后几年可交易?
    南京商品房取得新证后几年可交易?随着房产市场的一再升温,我国各城市的房价不断飙升,为了控制房价合理平稳上涨,保障购房人的切实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各地也纷纷出台限制措施,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南京商品房取得新证后几年可交易的有关规定。一、南京商品房取得新证后几年可交易?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六条: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


·第二次起诉离婚费用有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第二次起诉离婚费用有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近年来,大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在提高,不管是申请专利还是商标的人数都在大幅的上涨。对于商标权人手里闲置的商标,不少人会选择出手,也就是进行商标的交易。那么商标交易会产生哪些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标交易会产生哪些问题 商标买卖,其实也就是一种交易,理论上是与其他的买卖一样,就像去电脑城买个电脑,在家具城买件家具一样,“一手交钱,一手拿货”就可...


·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期限是多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为伤害发生的一年之内,超过一年你虽然有起诉权,但是已经丧失了胜诉可能性。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


·一、大连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大连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根据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无法估计数额,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


·一、交通事故撞伤后对方没钱看病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撞伤后对方没钱看病怎么办?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


·哪些车辆不能进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哪些车辆不能进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哪些车辆不能进高速公路 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拖拉机、轮式专用机动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都不能进入高速公路。 另外,即使非上述限制种类的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70公里,但其实际行驶速度没有达到每小时60公里的,也不得在高速公路内行驶。 高速公路应当表明车道的行驶速度...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的发生总是在不经意间的,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个人的原因,这个时候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而有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有全责的存在更多的时候是事故的每一方都有一定的责任。而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事故双方承担对半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事故的赔偿也是对半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付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付一、如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