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轿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的日常代步工

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轿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的日常代步工具,因此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在繁华的城市经常会发生堵车较为严重的情况。而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多车祸也越来越多,其中醉酒驾车就是导致严重车祸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国将醉酒驾车定为刑事犯罪行为,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一、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醉酒驾车属于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酒驾的危害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醒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适度,不要贪杯。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将醉驾定性为刑事犯罪行为有效地减少了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的数量,对于想要醉酒驾车的人来说起到了威慑和警示的作用。醉酒驾车被抓后要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这一规定对于交通道路安全意义重大。


相关内容: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如果是机动车醉酒发生交通事故会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


·怎么对山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山区路况不好比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划分很重要,事故责任方要赔付给对方由于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像是修车费误工费等等。通常是由交察来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那么山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您解答。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包括山区道路,都是按照...


·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吗?
    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吗? 一、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吗? 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 1、未分配利润如是税前利润,需要交纳所得税后才能作再投资。 2、股东退股,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建议向市地税局咨询。 3、如果股东是法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按照退股金额作投资收益。 《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


·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超载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车上乘客以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车辆超载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因为车辆超载而造成交通事故,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校车由于其用于接送学生的特殊性质,更应该提起相关责任人的重视,那么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依据
    重特大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等级中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当在进行交通事故等级判定时你知道交通事故等级是如何分类的吗?与事故处理原则和赔偿原则又是怎么的呢?现在由我们我们来带领你了解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何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


·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上海是我国的金融中心,人口密度最大,经济发达,交通事故率也名列前茅。交通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等级,最严重的是交通事故死亡。那么,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呢?来为您解答。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依据的数据: 1、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851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208 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155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25 二、年上海市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
    一、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 赔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判决书是经过了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且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所以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间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投资,购买公司债券就是一项很好的投资方式,购买公司债券就需要知道债券每天的交易时间,那么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是多少呢?下面就由为您详细讲解债券交易的相关问题。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与股票买卖一样,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竞价系统买卖公司债券。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


·近几年,我国因为醉驾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报导频频在各大媒体中出现
    近几年,我国因为醉驾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报导频频在各大媒体中出现,可见,醉驾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法律规定了醉驾当事人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同时,当事人的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下面我们就以佛山为例,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佛山醉驾还可以开车要几年以后。 一、佛山醉驾还可以开车要几年以后? 1、酒驾后,几年内不得考取驾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是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如果是非营运车辆,则不受申领时限...


·最新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最新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项目在施工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准备和产生很多资料,这些资料对于项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对于施工起到技术指导的作用。为了能科学管理这些资料,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而且还要遵守管理规程,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基本...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行...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汽车运输业之车辆,因行车事故致人、客伤害、死亡或财物毁损、丧失,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者,除医疗费用由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负责支付外,其赔偿金额之标准如左:1、死亡者,最高金额新台币二百五十万元。2、重伤者,最高金额新台币一百四十万元。3、非重伤者,最高金额新台币四十万元。3、财物毁损、丧失之赔偿金额由双方协议定之。汽车运输业已投保强制汽车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