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跑路 业主贷款可以停贷吗? 开发商跑路 业主贷款可以停贷吗? 不可以,贷款是您和银行之间的,和开发商没有关系,您还得继续还贷,但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起诉开发商。 二、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
·民间借贷案件中两个人打借条起诉谁? 民间借贷案件中两个人打借条起诉谁?两个人一起打的借条的债务人是打下借条的两个人。打印的双人借条是否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但是电脑打印的借条就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这些借条不生效。比如说,机打的借条的签字必须是手写的签字,还需要有本人的手印。...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夫妻双方本是一体,财产也是共同所有,所以无论是债务还是财富双方都要一起承担。但是夫妻双方的想法与做法不一定相同,可能一方瞒着另一方做了一些事,比如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那么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否有义务还钱 要看所借款项的用途来决定了,如果所借款项是用于丈夫个人消费,妻子就没有偿还责任,如果使用于家庭消费,妻子...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 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经济生活中,必然会出现相应的经济关系。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因为社会生活中会出现由于资金的流通问题产生一定的借贷问题。由此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很对人都关心自己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主张诉...
·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 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 一、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一、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公司法》规定。具体回答如下: 1、公司更改名称不涉及产权以及债权债务的改变——假如张三把自己的名字该叫张四,那么除了名字外其他什么也没有改变。 2、你所说的法人正确的说法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换了另外一个人,也并不影响公司产权以及债权债务的改变——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一个职务,公司财产不属于他所有,而...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由法院判决强制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相关规定: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
·债务追讨的计划流程是什么 债务追讨的计划流程是什么1、选择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选择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债务怎么分配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债务怎么分配?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共同的,就双方承担,如果不是则由债务一方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