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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有何区别?

意定监护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规定的制度。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www.njLawyer.cn

    典型案例如2020年11月发生的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纠纷。据媒体报道,上海某八旬老人系独居,妻儿先后离世南京律师网。老人和水果摊摊主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和遗赠抚养协议,将自己的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11月25日,老人亲属在接受采访时对意定监护协议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南京律师025-84110110指出:如果亲属要否定意定监护协议的效力,须先提起特别程序诉讼,确认老人在签订协议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申请确认协议无效。

    意定监护人并不是财产继承人。在签订协议时,被监护人可以和监护人约定开支和报酬,这部分费用从财产中扣除,也可以明确不需要报酬。

    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并不意味着监护人拥有被监护人的财产继承权。如果协议中明确了监护人的继承权,将来财产才能由监护人继承;如果没有约定,监护人就无权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按法定方式继承。

    意定监护是相对法定监护、指定监护而言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自行设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律对公民权利实现最大化的支持。一个人希望以什么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生病了救治到什么程度,需不需要过度医疗,都可以通过意定监护的形式让其他人帮助自己实现。

   《民法总则》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意定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www.nj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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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意定监护双方权益?
    意定监护协议生效时,被监护人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当他们的权益遭到损害,谁来维护?

  建议尽量以书面方式全面细致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比如清楚记录个人信息、重大疾病、监护范围和监护报酬等 。然后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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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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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 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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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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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及,上海一位七旬老人中年丧妻,五个子女因其生病住院的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他担心自己将来因病头脑意识不清或者昏迷,子女再起纷争,决定趁还没有糊涂时,由最信任的小儿子做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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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遗赠物的分配、遗产分割等。遗嘱执行信托是短期性的,一般遗嘱执行的成立有死亡者立的遗嘱为依据,继承人均已存在,因而不易发生制约。除了巨大和复杂的产业之外,清理工作在两三年即可完成。

  (二)遗产管理信...

·遗嘱信托优点、好处
    一、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 二、以专业知识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 三、避免继承人争产、兴讼。 四、结合信托,避免传统继承事务处理的缺点。 ...


·设立遗嘱信托应注意的事项
    设立遗嘱信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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