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一、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

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二、刑事案件信息查询

1、有权查询案件信息

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至六款规定)

2、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

(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1、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3、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刑事案件的信息公开不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之中,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公开的是行政信息而不是民事或刑事案件,故而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想要查询刑事案件的信息,就需要登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的查询系统查询。


相关内容:

·关于刑诉法技术侦查有哪些规定?
    技术侦查的广泛应用主要是在司法实践中,在技术侦查的帮助下很多案件得以破解,但是在法律规定上使用技术侦查是有要求的,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适用,技术侦查较其它措施有很大优势,当然它也存在和大弊端。刑诉法技术侦查有安歇规定呢?对于采取技术侦查的相关规定我们在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一、案件范围 1、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出台的《防控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进行生产或者是销售劣药,一般来说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会除以50%销售金额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所判的刑罚更加严重,会加大力度的相关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


·传销罪自首怎么判判定处罚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信息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运用网络违法犯罪的花样也越来越多。虽然人们辨别信息的能力提高了,但是仍然会有一部分人上当受骗。比如网上传销,很多人在加入的时候并不清楚这是一个违反的传销组织,因此发现后会及时自首。那么,传销罪自首怎么判罪呢? 一、传销案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1、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


·参与非法集资人员定罪类型有哪些?
    参与非法集资人员定罪类型有哪些?参与非法集资人员定罪类型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


·办理刑事案件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刑事案件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


·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法律上从来就没有的定义您不要想当然的去理解,不能够按照自己的臆想去判定整个刑事案件的审判问题的。就比如很多人都特别关注的认罪认罚,可就算是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也不能够替代证据的重要性的,但是最近有人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条内容是什么?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拘捕后多久到法院宣判,具体的时间是多久?
    案件从拘留再到法院开庭要多长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


·遗弃婴儿是什么罪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遗弃婴儿是什么罪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养义务,但没有扶养能力而拒绝扶养时,不构成遗弃罪。比如,全身瘫痪的父亲虽然对年幼的孩子有着...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的原则是什么
    司法审判是所有案件最关键的一部分,可以说审判的执行和结果也是我国法律的践行方法的一个体现。所以说,对于审判,必须要有法律来进行约束,否则,就是对整个司法体系的不尊重,而且也无法保护好公民的利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的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的原则是什么? 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审理原则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一、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逃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规,而走私罪违反的则是海关法规。 3、逃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包括负有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