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都为债券中的一种而债券为金融市场的主要产品。在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往往比其他市场存在的风险要大。换句话说金融市场是伴随着金融风险而生,而其中的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收益。以下我们就对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进行相关了解。
一、金融债券的风险
证券的投资风险是指投资者在预定的投资期限内其投入的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对于债券来说,突出的风险有两类,其一是市场风险,它是指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化造成的损失;其二是违约风险,它是指发债公司不能按时履行付息还本的义务。而市场风险又可细分为:  1、利率风险。债券是典型的利息商品,投资者投资于债券主要是期望获得比市场利率更高的收益,而当银行利率发生变化时,债券的价格也就必然向其相反方向变化,从而可能造成价差损失。市场利率上调造成的损失具有相对性,如果债券持有人坚持到期满才兑换债券,则它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其收益只不过和现行的市场收益水平有一定差距而已。影响银行利率的因素  主要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
策、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整及整个社会的平均投资收益水平。2、物价因素,一般也称为通货膨胀风险。当物价上涨时,货币的购买力就下降,从而引起债券投资收益的贬值。如我国某银行机构在1991年曾发行了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10%的金融债券,由于1994年的通货膨胀率高达24%,该债券在到期兑换时的实际购买力和3年前相比就大打折扣。当然若购买的是保值债券,则就不受物价因素的影响。  3、公司的经营风险。在持券期内,若发债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和债务状况等原因造成企业的声誉和资信程度下降也会影响二级市场债券的价格,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4、时间风险。债券期限的长短对风险是不起作用的,但由于期限较长,市场不可预测的时间就多,而愈临近兑换期,持券人心理感觉就越踏实。所以在市场上,对于利率水平相近的债券,期限长的其价格也就要低一些。  5、流动风险。指投资者将债券变现的可能性。市场上的债券种类繁多,所以也就冷热债券之分。对于一些热销债券,其成交量周转率都会很大。
二、公司债券的风险
1、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2、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3、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针对利率、再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可采用分散投资的方法,购买不同期限债券、不同证券品种配合的方式。4、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针对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另外在投资债券之前也应考虑清楚,应准备一定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毕竟债券的中途转让不会给持有债券人带来好的回报。5、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6、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投资公司债券,首先要考虑其信用等级。资信等级越高的债券发行者,其发行的债券的风险就越小,对我们投资者来说收益就越有保证;资信等级越低的债券发行者,其发行的债券的风险就越大,虽然它的利率会相对高一点,但与投资的本金相比哪一个更重要,相信投资者自己会权衡。
三、金融债券风险和公司债券风险比较
金融债券相对较企业债券风险小一些,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因为金融债券中有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银行次级债,政策性金融债风险最小,是由国家担保的,相当于无信用风险债券,普通金融债次之,银行次级债风险最大,偿付顺序在普通债之后。企业债券分类也很多,有AAA信用,AA信用,A信用的,AAA信用的债券风险最小,象中石油,中石化就属于AAA+的,风险是很小的,另外企业债的风险不仅跟发债企业有关,还跟其提供担保企业有关。总体来说,在当前中国,金融企业破产的可能性很小的,所以风险还是小于那些信用度较小的企业债的。由上可知,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的风险因素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其自身所存在的不同点。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是根据其所发行的主体不同而产生的。因此他们之前的风险含量跟其自身产生的主体有很大的联系,其中跟主体的信用等级有着主要的联系。



相关内容:

·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有很多,主要包括共同债务的清偿条款和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不管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企业债务,都会产生一定的债务风险,重要的是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初的谨慎防范,以减少可能会发生的债务风险。相对于个人来讲,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呢?在清欠债款时,若发生了债务纠纷,作为债权方的企业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才有效?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以前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以前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二、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债权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债权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


·私人间的借贷纠纷有哪些 借贷利息是多少才合法
    一般情况下,个人借款的双方基本上都是熟人,而由于熟人之间的信任、法律意识的淡薄等原因就造成了个人借款纠纷的频发。那么,在实践中,关于私人间的借贷纠纷究竟有哪些呢?此外,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从法律的角度看,个人借贷利息是多少才会合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私人间的借贷纠纷有哪些 1、约定的利息过高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


·约定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包括几种
    约定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包括几种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


·物业费欠多少可以起诉?
    物业费欠多少可以起诉?业主是否会因拖欠物业费而被物业起诉,与拖欠物业费的金额大小无关。业主拖欠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哪怕业主拖欠物业1元的物业费,在此类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三年内,物业均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赔偿损失。起诉的分类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楚的情况,权利义务不明确就无法证明是谁欠了谁的钱。权利义务明确的,即使没有欠条也可以拿回借款,权利义务不明确,即使有欠条也可能拿...


·法律规定借条过期要补签吗?
    法律规定借条过期要补签吗?借条并不存在过错的情况,借款约定了借款期限,才有到期一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是视为没有期限的借款,只要留够适当的合理期限就可以随时主张归还。已经到了还款期限,快到诉讼时效的才需要补条,如果还有很长时间,一般情况无需另外补条;但是如果以前的借款证据不足的,可以借此补条,做一个严谨的借款证据。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


·债权债务清单表格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单表格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


·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如何处罚?
    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如何处罚?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的处罚方式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来进行一个定罪,因为这样的一种债务它是非法的,所以并不受到法律的客观保护,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中就是按照非法拘禁罪来定罪量刑。如果行为人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只要这种非法债务是客观存在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