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农家乐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二)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一)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二)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三)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介绍。虽说征地拆迁就是旧房屋改造,建设新房屋的一个工程,但是因为其中牵涉到被拆迁人的利益,所以处理起来就不仅仅是一个建筑工程的问题,还有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因此,如何安抚被拆迁人的损失,才是重中之重。而作为被拆迁人的我们,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了解一些相关知识是必要的。



相关内容: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一)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确认房子的小区名、楼牌号、单元号是否与房产证上一致。除此之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产权确认十分重要。你需要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拿着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实产权状况,如房屋的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备、房屋是否抵押或转卖、房屋上是否还有其他的...


·现如今虽然很多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都提高了,但目前我国的房
    现如今虽然很多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都提高了,但目前我国的房价也是在普遍上涨的,因此能够一次性全款购房的人其实还是不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买房。那此时购买房屋按揭需要哪些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屋按揭需要哪些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在生活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许多家庭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此时不少夫妻为了减少分割离婚房产的纠纷而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那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


·贷款没还清房产证怎么除名
    贷款没还清房产证是无法办理除名的。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当事人所有,当事人没有权力处置该住房产权。需要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以上住房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析产过户住房给一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过期后仍然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2、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他项权利证到期应重新签订主合同或延长主合同到期时间,方能使他项权继续有效。否则就必须在他项权利有效期内提起诉讼,不...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一、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有哪些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


·离婚夫妻分割拆迁安置房要怎么做
    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解决方式,离婚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所以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要个案分析,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离婚夫妻分割拆迁安置房要怎么做。 一、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事农业...


·有房贷离婚时怎么处理?
    有房贷离婚时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共同财产是由离婚双方协商处理的,房贷是属于双方的共同的债务,也是应该由双方先自行协商好是其中的一方偿还还是离婚后也是继续双方一起还,并且要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如果双方不能自己解决的,由法院判决后,决定了房屋的归属权后,由那个获得房屋归属的继续还贷,并且要给另一方的在房屋中,给出的首付或是婚后...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购房合同...


·签了购房合同多久备案才下来
    签了购房合同多久备案才下来?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一般在3-5日即可领取备案合同。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房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30天内,开发商要向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2、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