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征地是很多农民近年来都会遇到的一件大事,征地最重要的就是补偿的问题,征地补偿都需要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因为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没有接触过征地也没有接触过类似的合同,因此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时有很多问题弄不清楚,导致日后维权出现困难,要想更好的免除纠纷和日后维权,就应该熟悉一下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 一、征地补偿合同书范本 征地补偿合同协议书 甲...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安置办法都有哪些内容? 在看过我们国家其他地区的征地补偿的标准之后,可能对于江苏省的市民来讲,就应该要有一定的了解了,所以今天小编带给您的内容就是江苏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新的说法,对于江苏省的征地标准,应该按照征用的耕地以及具体用地来分别进行补偿。对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银湖管理处邓埠村、沥山村、霞山村、柏岗村、塔田、玉沙村,金湖管理处雄溪村、虎山村、唐村村、柏林村、岗前村,富山乡富山村、东亘村、张坊村、三山村、冈上镇万舍村、黄台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1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
·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关吗? 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关吗? 长辈在离世之后作为晚辈的不仅要处理长辈的后事还需要对长辈的遗产进行处理和分割,而长辈在去世之前的所持有的土地此时如何继承就是一个和重要的问题了,但是土地的性质直接影响到晚辈是否能够继承,所以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哪些呢?这就和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哪些? (一)继承法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承包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与有偿收回不同的法律法规 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与有偿收回不同的法律法规土地国有制说明现阶段全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等到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就无权再对土地进行使用,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但很多人对土地政策并不了解。那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有什么不同的法规依据呢? 有偿收回与无偿收回不同的法规依据 无偿收回的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先向当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工业用地转让的材料,工作人员对是否符合工业用地的转让条件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把相关的材料递交到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原合同及《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转让后,原土地出让...
·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有哪些? 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有哪些? 一、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有哪些 首先分配对象是集体,每人每户。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征用土地补偿费其计算方法是怎样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
·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集体手上获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可以进行楼房土地的施工,简而言之就是获得许可后才可以盖房,买楼。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是建造的楼房是商品房则一开始是有70年的产权,但是盖楼房需要时间,当购房者买购得楼房,其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是在无形中减少了。 一、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购房者在购买楼房土地使用权...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
·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 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对于刑事案件来讲,在确定管辖的时候,就包括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情况。而一般刑事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的,但此时应该有哪里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呢,这就是地域管辖的内容了。在地域管辖中也会涉及到不同的种类,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 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一)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
·关于四荒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流转 关于四荒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流转土地一直是人们心中热议的话题,虽说中国的土地国有制使得我们无法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土地,但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大部分人所追求的。不过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许多的四荒土地,这些土地和一般的土地使用权有所不同,所以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关于四荒土地使用权要如何进行流转呢?四荒土地使用权如何流转《民法典》第34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6条之规定,对不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当今土地资源珍贵稀缺,人们想通过占有小部分的土地,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时,土地承包应运而生。然而,土地承包也会随着负面的情况发展。那么,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下文是关于土地承包纠纷诉讼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土地纠纷的基本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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