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如何防范应聘欺诈

公司如何防范应聘欺诈一、应聘欺诈的几种情形
1、应聘者未如实告知年龄、健康、资格等情况;
2、应聘者伪造各类证明文件;
3、应聘者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应聘者采取其他方式欺诈用人单位。
二、应聘欺诈的法律风险
1、应聘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2、因非法用工受到行政处罚。
3、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公司如何防范应聘欺诈
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招聘、录用规章制度,对招聘流程的各种具体事务予以规范,从而不仅能保证录用员工的质量、防范招用的法律风险,而且在出现劳动争议时也有章可循,有居可依。 具体而言,应聘欺诈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主要有:
1、审查应聘者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真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健康状况、文化水平、工作经历等信息,企业应当予以审查。
如果因劳动者提供的信息不实导致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即使是因为劳动者存在欺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劳动报酬。
2、审查应聘者是否有潜在疾病、身体缺陷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后,也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企业在招用员工时,应做必要的体检,确定其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应聘的岗位需要。
3、审查应聘者是否达到了法定就业年龄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审查应聘者是否与其他企业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或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招用员工时,应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还应查实劳动者是否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
5、保存好招用劳动者时的书面材料。
为避免企业与员工间因知情权的履行产生争议,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企业应树立证据保存意识。在招聘、录用员工的过程中,积极采取书面方式保存员工提供的信息材料、企业告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并要求提供人、接收人签字盖章,以期在争议发生时有据可查。应当为每一个员工建立个人档案,作为员工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等情况的证据。
作为公司的招聘人员,公司如何防范应聘欺诈是招聘人员要了解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不能招聘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自己工作,否则就会涉及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应聘人员伪造健康状况、离职证明等,都会造成公司的损失,所以,企业招聘时要重点注意防范应聘欺诈,避免遭受损失。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


·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雇佣关系是随着产生社会分工的产生而出现的,雇佣双方都根据法律的规定存在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而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劳动合同实现的。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除。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的相关问题。 当用人单位和员工出现法定的各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自己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多种情况,其中会涉及到补偿金和赔偿金,这...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个行业,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安全性、技术性等,使得在发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管辖权的确定成为实践操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的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第二款的...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多久之后可以进行处理?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多久之后可以进行处理? 工伤鉴定书下来之后可以立即去找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赔偿事项的协商。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一)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并垫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认定后,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可向社保机构申报核销或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二)除抢救外,必须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约定医疗机构治疗。属抢救的,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工伤约定医院机构进行治疗。...


·在国企节假日加班没有三倍工资吗
    在国企节假日加班没有三倍工资吗?在国企节假日加班也有3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


·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有不少,有些是因为工资问题,有些是因为被辞退的问题等等。那么,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应该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呢?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对于劳动纠纷的仲裁期限是多久呢?也就是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要多久?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1、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


·职工本人工伤伤残鉴定的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生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没有帮助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向劳动局提出。这里需要注意一个时效的问题,如果超过期限劳动局是不受理的。那么,职工本人工伤伤残鉴定的申请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职工本人工伤伤残鉴定的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二)特...


·计件制工资是不是就没有加班费?
    计件制工资是不是就没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度与计时工资制度都是我国法定的工资制度,都应严格遵守国务院有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时间规定。因此,计件工资制度下,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所付出的劳动,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


·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
    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


·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员工在新入职公司后都会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正式工作,而劳动合同是职工和企业双方最重要的劳动关系依据,当员工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后,这份合同也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那么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如何才能确认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 一、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


·工业品买卖合同标准版范本是怎样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标准版范本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合同,其中将标明相关事项的各种条例,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中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中也会有违约的处理办法,因此,做出违背合同的行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那么,工业品买卖合同标准版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标准版   合同编号:____    出卖人:____签订地点:____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