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

全国各地每天都在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事故或大或小,小的事故协商调解就可以解决,涉及到的赔偿通常只有几百。但是大的事故可能涉及到人员伤亡,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打交通事故官司也变得很常见,大也疑问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对于律师是否需要请,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请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
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案件时,应根据以下五种具体情况决定何时是否聘请律师:
1、一目了然的简单案子只要向专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方法、技巧、了解诉讼程序也可以不请律师。
2、认为不可逆转的案子,可请可不请。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难找到变通的补救办法,可不请律师。也有表面看无望,但经过细致工作才可见转机的,是可以请律师的。例如本文案例中车主李某所遇的案件就应该聘请律师介入,这种情况属于诉讼风险高、利益得失大的案子,一旦把控失当,出入巨大,所以需当事人认真对待、权衡利弊。
3、从常理看似乎很简单,但其实蕴藏着复杂法律关系的案件,最好是要请律师。这种情况需要严格把握法律程序和诉讼技巧,不要图省钱因小失大,把能赢的官司也打输了,追悔莫及。
4、证据材料不全、漏洞大,法律关系定性模糊的案子,更要请律师。这种案子回旋余地大,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如果有专业律师,是最能起作用的。
5、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最重要,不要等到被起诉或案件败诉时才想请律师。尤其是在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当事人在安排进行法医鉴定时,就需要找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频发,且有不少是严重交通事故或恶性事故。
律师建议当事人对于已发生的车祸,应尽早咨询和理清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应对、稳妥维权,这样才可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交通事故如何请律师
律师办案是需要成本的,比如付出的精力成本,时间成本等,比较专业的律师案子多,客户多,自然收费就高一下,律师收费也是市场经济。一般一些没有案子的律师,自己本来没有什么专业特长来吸引客户,自然只能采用收费低来吸引客户了。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请律师要考虑律师费用的高低,同时也要考虑律师资质的优劣。
另外,有些律师也采用一些低廉的“交通事故律师费”来迷惑当事人。在这里,需要向提醒您注意,不能只看收费多少,一定要弄清楚以下几点:
a、律师费所对应的工作程度:交通事故案件,一般包括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所对应的律师费,是一审阶段的律师费,还是包括了二审、执行三个阶段?
b、律师费以外是否还有其他的费用?是否还要收取所谓的“办案费”、“公关费”?
c、是“先付费”还是“后付费”?
而社会中也存在,利用当事人缺乏对律师行业的了解,急于找律师的心理,漫天要价,因此找律师需要当事人擦亮眼睛。谨慎决断。
关于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的答案,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告诉您是不一定要请律师的。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定要请律师来帮助自己。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不过,要是自己拿捏不准,不知道该如何来处理交通事故的话,这就需要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



相关内容: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 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


·怎么对强迫交易罪进行认定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是当今商品经济规律的属性,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您地位都是平等的。所以买方有买与不买,买此产品而非彼产品的自由,卖方也有卖与不卖,卖高卖低的自由。但是仍然可以看到有人强买强卖的现象,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那么一般该怎么对强迫交易罪进行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 一、怎么对强迫交易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到时小学生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保险公司不理赔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 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


·有跟公司股权转让怎么交税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转让给个人,那么是要交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


·购买交强险需要多少
    购买交强险需要多少钱 一、购买交强险需要多少钱 第一年交强险价格与第二年肯定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交强险价格是浮动费率制的。交强险与上一年出险情况及酒后驾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双挂钩”的,计算公式为:交强险价格=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其中,新车:私家车6座以下950元,6座以上为1100元。即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醉驾交警队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醉驾交警队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


·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可以证明对方犯罪的证据,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二、《刑...


·企业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
    企业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企业公司为了自身运营的需要,和对资金的需求会适当发行一些债券,当然这些债券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他跟企业的兴衰息息相关,人们在购买时会慎重选择。所以国家对企业发行债券也做了相关要求。旨在降低债权风险,维护经济秩序,那么符合要求的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 一、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只要合格合规就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 要给小时工缴社保吗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


·交通事故超过三个月不处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现在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天法院都会有许多交通事故的案件需要处理。一般来说,处理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若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处理,法院也会通知相关人员,告知其延长处理时限,但也会出现超过三个月不处理,又没有通知的情况发生,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超过三个月不处理该怎么办。 一、时限规定 根据情况不同时限不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


·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其家属,其实也是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的申请。当然,对于作出的认定结果,当事人不认可也是有的。那一般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