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标准
1、第二十条依法批准的流域规划中确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应当纳入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用地应当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水利、能源基础设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其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2、第二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
3、第二十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4、第二十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5、第二十四条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6、第二十五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为安置移民开垦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进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工程施工新造的耕地可以抵扣或者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
7、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的,不计入需要补充耕地的范围。
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比如市场价格、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来制定具体的征地赔偿金额;征收土地后赔偿数额要能保持居民原有生活条件没有影响,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出双方都满意的条件比较好,这样也不会产生补偿纠纷,也能保证工程不受影响。以上就是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了解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怎么办? 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过程中,需要收集,交保管好相关证据,防止灭失。若需要提出财产的贬值损失,还需要同时提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依...


·运营车辆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运营车辆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行为人因为过失或者是故意导致的,运营车辆停止运营的,一般要承担相应的损失。那么关于营运车有没有误工费?营运车辆是依法根据营运来获得利润的,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营运时间停止,收入减少,造成的损失属于误工费的内容,所以行为人依法应该赔偿。关于营运车有没有误工费按最高法院批复,可以索要停运损失。《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多久 一、交通肇事拘留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如果校车超载规定是什么?
    如果校车超载规定是什么?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孩子的学业是教育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很多父母都很重视孩子的学习,而学习也总是与学校挂钩,父母除了学习,也很担心孩子的安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校车不顾孩子的安全,违规超载,那么,校车超载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校车超载的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


·交强险由什么机构赔偿?
    交强险由什么机构赔偿?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法律上申请交强险多久能赔偿多少钱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私家车也成为了每一家的必备品之一。对于汽车,可不仅仅是购买就可以上路的,为了车主和他人的安全以及利益保障,交通法规定每一辆汽车都是必须购买交强险,但对于交强险的赔偿,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么申请交强险多久能赔偿多少钱呢。 申请交强险多久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强险最多可以赔多少钱 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


·交强险过期上路会怎么样
    交强险过期上路会怎么样现在私家车走入了千家万户,大街上也是车水马龙一派繁华的景象。可无论是有车还是没车的都知道交强险吧。那你们知道交强险过期上路会怎么样吗?接下来就由我们来给您好好地讲解一下吧。一、交强险过期上路会怎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


·一、雇员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责任吗?
    一、雇员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责任吗雇员出车祸雇主要不要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34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35条前段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以上是针对...


·交通事故,是我国常见的事故之一。随着我国车辆规模的扩大,我国
    交通事故,是我国常见的事故之一。随着我国车辆规模的扩大,我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带来的财产损失也难以计量。而刨除一些意外交通事故,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双方驾驶员的失误造成的。那么,交通事故一般收取多少的交通诉讼费?今天,我们给您的答案。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交税吗?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交税吗?离婚财产不需要交税,比如夫妻间因离婚过户房产和车辆,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我国目前离婚财产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如果夫妻双方要分割的话,需要平等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


·交通违章处罚有什么标准
    交通违章处罚有什么标准 一、交通违章处罚有什么标准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