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一、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
(一)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二、个人借款借条应该怎么写
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进行民间借贷的,很多时候当事人都很随意,往往签订的也就是比较简易的借条,而没有签订正规的借款协议。但有一点,就是需要与借款人实际约定用途,以免因为对方借钱用于非法途径,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相关内容: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什么内容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什么内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时候会遇到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问题,一般会用法律手段解决这类事情的出现。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不仅仅是权利和义务的转让。而是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债权债务转让给受让人,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什么内容?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什么内容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让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很多企业在起步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一些经营问题,一些企业虽然对国家的经济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模式不合理,管理方式不正确导致亏损,企业选择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来减少资金压力。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对《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作出规定。 第三条 用于出资的债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权...


·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法定期间,在此期间外,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放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讨债都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而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此时可能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了。就个人债务来说,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好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好久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一、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但是,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与合伙的债务同时存在,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和合伙的债权人都要求以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的应有份额来满足自己的债权,应当...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 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即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 2、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3、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4、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 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行使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


·婚前债务离婚后有义务还吗?
    婚前债务离婚后有义务还吗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也指出:“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即夫妻一方就对应债务...


·民间借贷双方对账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民间借贷双方对账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一、民间借贷双方对账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民间借贷双方对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债务人身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债务人身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首先分析债务性质,确定还款责任人 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会从以下方面来判断: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怎么界定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怎么界定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


·一、债权人请求夫妻财产分配可以吗?
    一、债权人请求夫妻财产分配可以吗? 债权人不可以请求夫妻财产分配。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叁)...


·信用卡欠款40万大概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40万大概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40万大概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40万大概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信用卡来进行欠款的话,要来进行判断具体的欠款的数额,如果说是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话,就属于数额巨大的这种情况,所以它的量刑幅度也会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可以不?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转移离婚财产行为可以不?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民法典二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债务人夫妻二人的财产分割是双方约定完成的,而非法定的划分标准,故债务人为转移财产而净身出户以此躲避个人债务是具有可行性的。同时,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