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费依据什么计算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大多都采取私下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许多大型的事故或产生了争议的事故是无法自行解决的,所以进行诉讼来解决交通事故就纠纷也是很常见的方式。不过此时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么交通事故诉讼费依据什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以保证交通事故受害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最大限...
·摩托车飙车是否违法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
·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去投标退保证金吗 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去投标退保证金吗可以退还。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法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没有投标当然谈不上投标保证金了)。2.流标不是你们的责任。购买标书只能说明你们是...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
·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一、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公民是可以主张作为从轻情节之一,是否获得轻判由法院确定。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法院没有判决,你交什么罚金。但要是为了能够从轻判的话,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
·2023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 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一、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是对自己和对他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交通安全,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我国法律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也算前科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也算前科吗? 1、醉驾一律处以拘役而不是拘留,拘役属于刑罚中的主刑,属于犯罪前科或案底。 2、如果犯罪前科是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一、安徽省高法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高法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按照以下情形计算: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赔偿权利人申请误工费用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 1,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
·交警打电话传唤不去有权提车吗 交警打电话传唤不去有权提车吗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3、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认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认定? 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