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申请进行鉴定,要事先准备好哪些鉴定材料。但可能您都不知道,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可能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4、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6、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7、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8、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9、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
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案件诉讼的时间会拖得很长,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
所以,为避免案件被重新鉴定,伤者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度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最起码该鉴定机构被交警部门、法院及保险公司三家认可。当事人不可为追求伤残级别而随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特别是不可以选择那种在事故发生地没有合法、固定办公室的司法鉴定机构,否则,一旦重新鉴定,对当事人极其不利。
需要说明的是,案件如碰到车方或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法院需要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千奇百怪的问题,就包括材料不齐全或者超过规定时间申请鉴定等等,而这其中也会出现导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一旦鉴定被终止了,显然也就无法获得最终的鉴定结果。



相关内容:

·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
    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 贷款买车已经成为时下一种购车的首选,但是一般贷款买车都是预交一部分的首付,之后剩余款项进行贷款。这样既缓解了自己的经济压力有方便自己的生活,那么,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我们针对我国国家相关的贷款政策,为您解答如下: 买车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否可以全额贷款需要跟经销商确定,是否有和合作银行有产品可以全额贷款,但为了确保贷款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一般是要求借款...


·一、交通事故精神伤残赔偿吗,主张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交通事故精神伤残赔偿吗,主张赔偿是合理的吗? 交通事故中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合理的。交通事故必然牵涉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


·车祸致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车祸致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它的赔偿问题是按照受害者的受伤程度进行赔偿的,致残和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车祸致残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和一般的车祸的赔偿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车祸致残赔偿标准的知识,供您参考。 车祸致残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抵押车辆他项权证是什么?
    抵押车辆他项权证是什么? 生活中,常有资产抵押的情形,最普遍的例子就是买房贷款,抵押行为会产生他项权证。将自有资产抵押,相关管理部门会发与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持有,作为给他的权利的证明。那么车辆他项权证是什么?车辆抵押有没有他项权证呢?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车辆抵押没有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


·一车逆行一车超速怎么判
    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撞击情况,责任划分为以下几点: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


·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客观上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也都可以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但二者有严格区别: (一)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二)暴力程度不同。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不受限制,甚至可以使用故意杀人的...


·交通事故不垫钱不探望怎么办
    一、遇到交通事故全责方不给钱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赔?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也是必然,对于超速驾驶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何时发生的问题。在这起事故中确定了事故的责任,接下来就是死、伤人员的赔偿问题,那么深圳特大交通事故重死、伤人员能获得什么赔偿?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死、伤人员能获得什么赔偿? 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规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伤人员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的。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事故双方在第一时间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之后还应当进行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相关规定,二次手手术赔偿费就包括误工费的赔偿,在计算的过程不用多次进行计算。二、相关内容拓展1、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如何赔偿?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


·民事诉讼要交多少钱?有什么标准
    民事诉讼要交多少钱?有什么标准 一、案件受理费缴纳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


·商业车险险种的意思是什么?
    商业车险险种的意思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险种的意思: 1、主车险:指车子本身。 2、三者险:指物和人,物指的是财产。 3、货物险:针对拉货的客车。 4、玻璃单独破碎险:指在车子行驶或不行驶的过程中,汽车没有任何损坏,只单独损坏玻璃。以前只是副险,从去年七月开始可以做为主险单独买。 5、车辆划痕险:汽车表面油漆单独划伤。 6、车辆座位险:指主车上的位子的保险,针对人伤。 7、车辆货物险:针对客车的...


·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
    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依据我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14条以及相关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中是可以进行一定的双重赔偿的。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