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医疗损害如何确定责任主体
1、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对医疗损害进行赔偿之前,需要先根据实际情况鉴定出导致的医疗损害等级,之后才是根据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医疗损害的赔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如果非因医疗机构过错患者出现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



相关内容:

·诊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诊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一、医疗过错误诊案例 2012年5月11日,患者张某因“发现盆腔包块”入住某医院,入院查体:下腹部扪及包块约 20cm大小,上界达脐平,两侧达盆壁,无压痛。结合外院超声检查,初步诊断:盆腔占位。5月14日在全麻下行左侧附件切除+右输卵管系膜囊肿剥除+右卵巢囊肿剥除术。术后予以抗感染、补液、止血等治疗。病理诊断:左卵巢粘液性囊腺瘤、右输卵管系膜囊肿、右卵巢成熟性囊性畸胎...


·能怎么判定医疗事故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1、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3、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在如今的社会,医患关系可谓是高度紧张,所以很多的医疗纠纷也应运而生,然而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在发生了医疗纠纷以后,是需要走一定的程序的,而不是一味地指责院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以便我们更好地进行维权。 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


·医院看病挂号费可以报销吗?
    医院看病挂号费可以报销吗挂号费不能报销,能报销的是诊疗费,你看清楚一般三甲医院诊疗费是4元。进入已上传费用录入,然后“新增”,在诊疗费用项目前打对勾,会叫你选择医院等级,选完数下你有几张票据,写几张,它自动会计算出合计费用。和单据分开录入,诊疗费用不用一张一张录入,是一次录入的。挂号费是病人就医时在第一时间就需要交纳的费用,是医生智力劳动的报酬。2017年4月8日零时起,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同城...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观不同 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所致的。 医疗意外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 二、表现形式不同 医疗过失 在诊疗过程中,虽然发生了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抵抗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如: 1、疾病危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


·医调委鉴定费多少
    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核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为,首次鉴定费用为每宗2500元,再次鉴定费用为每宗3500元。此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鉴定费由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时向鉴定申请人预收。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向医患双方各预收50%;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


·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
    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我们每个人在获得工作后都会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保险且自己也会缴纳医疗保险。在广大劳动者群体中的工人,他们很容易在施工时受伤,导致失去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去医院治疗,然后可以获得报销。那么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呢?是否涵盖了工伤治疗部分甚至失去劳动能力期间的补偿还需要探讨。 一、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


·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 老百姓在就医过程中如果不幸遭遇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具体到赔偿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做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来进行确定。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有什么特点?有哪些流程?下面让我们来听听我们的声音。 一、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的特点 1、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损害责任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


·法院判刑后多久可保外就医
    法院判刑后多久可保外就医?判刑后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才能保外就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医疗过错癌症误诊怎么办
    医疗过错癌症误诊怎么办常人眼中的“误诊”与法律上的“误诊”是两个概念。在一般人眼中的误诊,是从上帝的角度来看的,只要医生所作的判断与实际不相符合,不论何种原因,就是误诊。而法律上的误诊,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有关的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在诊疗活动中有过错,或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过错是一种受主观意识支配的、受法律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