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钱赔偿员工公司破产

没钱赔偿员工公司破产没钱赔偿员工公司破产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公司申请破产成功后还会有非常多的财产债务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非常的麻烦,但其实国家出台的政策中对破产公司的处理方式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大部分东西也就没有必要再进行偿还。



相关内容: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有哪些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有哪些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


·一、企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企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


·公司企业股东清算定义是什么?
    公司企业股东清算定义是什么? 一、公司企业股东清算定义是什么? 公司企业股东清算定义是: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 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 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工资。其次,是付房租、税收。最后,才是付供应商的欠款(先付大数,再付小数)。 二、破产清算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一)、成立清算组 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 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一、破产资产清偿比例与顺序 (一)请求权的顺序。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起诉的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起诉的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一、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起诉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起诉是指一个企业在被宣告破产后因为清算问题所引发的在清算顺序方面的诉讼。这类诉讼多因一个或者多个债权人在清算破产财产赔偿时因某种原因为不满现有取得的清算赔偿而进行的上诉案件。 二、正常的破产清算之后,债务已经得到合法清偿,债权人何来赔偿起诉? 1、清算过程中,如果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自行清算不满意,可以申请法院介入...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一、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出货等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2)如果破产企业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二、我国法律在破产清算能否...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一、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可称之为破产债权,其范围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


·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有哪些
    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有哪些 一、破产基金资产清算法律规定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是指出现导致基金合同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