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一、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一)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
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文字材料、广告宣传相去甚远的情况,这时购房者往往已支付了房价款,变得非常被动和无能为力了。
(二)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
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买期房的面临的风险比一般买现房的大得多。例如开发商预收了购房者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购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价款后,个别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的房价款要涨价,甚至要求已经付过首期房价款的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猫腻多。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因而常见开发商将一房多售,或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抵押等合同欺诈行为。
开发商开发商常利用事先拟定好的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损害购房人利益,在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中约定不公平、不平等条款以免除其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或限制购房者主要权利等等,加之购房人法律知识欠缺,很少有能力对签约进行讨价还价,不可避免地损害到自身利益。
(四)利用购房人信息有限预售产权上有瑕疵的商品房。
例如开发商将企业自管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只能得到部分产权房屋。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
二、购期房怎样避风险,如何购买预售商品房?
预售的商品房一般会比现房的价格低,但同时与购买现房相比也有一定的风险,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一)开发商的信誉、实力和对物业管理的承诺很重要,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看广告中有哪些是值得信赖的企业。如果您对广告中列出的开发商或其他参与项目单位都不了解,别轻易购房,先了解一下再说。
(二)购买预售商品房要选择好时机,而且不要一次性投入全部购房款。
(三)注意周围环境,并核实之后,才可谨慎购房。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不要主观或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那可能错了。
(四)看清价格。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如果是起价,是楼盘房屋的最低价格,而实际价格,会因楼层、朝向、户型以及施工进度而增加。当然没有人买,也会下调。还要弄明白是美元还是人民币,部分外销房是以美元标价的。要看清价格。
(五)不要盲目相信户型图。户型图对购房人有吸引力,但是您可别被它迷住,亲自去看看,因为有的户型图比例明显不当,感觉上会比实测中空旷,不要把效果图当成实景图,否则会失望。
(六)目前房地产广告中都登有项目的优势与优惠。却从来看不到该项目的弱势与弱项。聪明人您得想想是真是假,别被什么机不可失之类的优惠所迷惑,购房人更别为这优惠而心动,那一小点优惠对大量的购房款来说算个啥,千万别为蝇头小利,将老本栽进去。
(七)谨慎对待按揭贷款。购房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付款方式,很多广告中都会标明按揭哪家银行、多少年、几成,您向专家咨询一下贷款政策和知识,然后仔细算算,哪种方法合算。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承担一定风险,为了稳妥起见,可以事先咨询律师或者由律师陪同您一起签订合同。此外,还要注意广告中关于绿化、物业、保安、热水等许多承诺。如果现房,应亲自查看,如果是期房则别信广告之词、无凭无据,您在签合同时,不要忘记将这些事项明确约定在合同中。



相关内容: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也是有可能退房的。而想要退房,同时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话,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退房条件。那现实中,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承租人租房会遇到哪些纠纷
    租房会遇到哪些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按揭房离婚后的银行贷款有两种处理情况: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针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损失如何赔偿?
    按照现有规定,同村的农民是可以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但是如果是农民通过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想把房屋卖给城里人,这样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损失怎么赔偿?我们就这个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失效后的损失,出卖方是否应该赔偿?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


·租房房东不退押金要怎么办
    通常在租房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会要求租客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一般没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在退房或者解除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需要退还押金。但现实中却出现了租房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况,对于租客而言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房东不退押金要怎么办 根据房地产律师的经验,在武汉市房屋租赁纠纷中,往往有这样的房东,他们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检查物品,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以此扣押租房交纳的...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


·二手房贷款下不来违约不违约
    二手房贷款下不来违约不违约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一、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不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第二种方法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哪些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2、质量问题,由于期房不像现房一样可以直接查看到房屋的现状,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也是可以避免的。《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一、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