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作为肇事的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抢救伤员、挽救财产,争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这样日后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会太重。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1、停车确认受害者的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并下车返回肇事地点,确认受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决不应自认受害者伤情轻微,能够自理,就不停车检查,一走了之。
2、救护受害者。当事故引起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即使是自认无责任的肇事者也有救护义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确认受害人是否受伤及受伤程度,必要时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检查抢救。
3、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除抢救伤者外,其他现场车辆应保持发生事故后的原样,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便于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人员勘查现场,查明事故真实情况。
保护现场,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要看现场散落物等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即:用白灰、粉笔、砂石、树枝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二是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以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三落物等遮盖起来。抢救伤者时,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也必须作出标记,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4、迅速报告交警部门或值勤警察。在采取上述各项措施后,还必须立即向就近的公安机关和交通警察报告。肇事者可采用电话或委托他人的方式报告。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处理机关的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不应随意离开。具体报告的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二是死伤人数及受伤者的伤势;三是损坏的物品及其损坏程度;四是就该事故已采取的措施。
5、收集必要的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一是受害者的住址、姓名、车辆号码;二是现场情况(道路的宽度,附近景物及有无人行横道等);受害人状况;三是目击者的住址、姓名及所见情况;四是当事人双方有无过失及其程度,对方的意见等。收集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不能伪造、编造虚假情况。
6、通知保险公司。机动车一般都投有保险,事故发生后,要记得通知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备案,方便保险公司的勘测和定损以免以后理赔产生纠纷。
二、处理交通事故时受害者注意什么?
作为受害者,如果伤情允许,也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马上拨打122、120报警电话,确保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并使自己得到救助;第二,注意查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等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第三,如果肇事者要逃逸,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者车辆的特征。
最好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先抢救伤员,并且转移到安全的地带,之后才是打电话通知交警和医护人员。若此时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更重的了。



相关内容:

·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


·违章停车罚款在哪交才行?
     汽车在人们生活中已经成为普遍的代步工具,所以人们在使用汽车时经常会产生违章停车行为,通常交警会在不经意间给当事人贴上罚款单,或者在违章拍照上显示罚款内容,那罚款将在罚款单子显示的地点进行罚款缴纳的手续。 罚款单上会写明是哪个交通队干的(城管开的除外,会直接让你去某银行),让你到哪个交通队去,其实如果过了好几天之后,你的违章信息就已经连网了,那时候你可以去就近的交通队处理,其实罚款都要带着驾驶...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按照服务行业计算误工费。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在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您都知道车祸猛于虎,有时候带来的后果是无法挽救的。校车来说更是如此,广您长把孩子送入学校接受教育,但是如果因为校车超载,发生了的交通事故,真的是会让广您长觉得非常寒心和生气的。校车超载的危害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将针对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为您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 1、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次修改前,刑法第...


·商标交易流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交易流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人申请了商标但是后面又没有使用,这样其实也是一种浪费。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商标进行转让,其中把商标进行交易是最好的方式。今天整理了关于商标交易流程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商标交易流程 (一)交易洽谈 1. 买方(受让人)先根据自己的喜好确定要购买的商标,与卖方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2. 一旦买、卖方(转让人)确定价格,需要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同时准备交换相...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通知书什么时候发,发了之后又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通知书什么时候发,发了之后又该怎么办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先与交警部门联系核实情况,如属实,应认真对待,按通知要求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交强险需赔偿哪些项目
    交强险需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强险需赔偿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出怎么办?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一般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划分为三种责任: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在判断完当事人所属的责任后,交警会发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以便受害者能够凭借此证据进行上诉。但是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出怎么办?接下来,就由来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出怎么办 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不可...


·一、申请分期社会抚养费要交多久?
    一、申请分期社会抚养费要交多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营养费是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对受害人赔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若受害人出院之后经鉴定之后需要补充额外营养,则肇事者必须承担这部分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是什么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寻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知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必要以寻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增补而付出的费用。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必要增长营养的情况:(1)外伤或手...


·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