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为了让城市和农村在经济、交通等各方面快速发展,政府会相应采取很多种办法来响应,其中征地就是其中一个政策。政府对其进行征地,对这些征收来的土地加以创建、改造,适应社会的发展。原来的主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是完全相同的。那么,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下面我为您总结一下。

深圳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产权交换式补偿;货币补偿。

一、深圳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深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深圳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3、深圳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深圳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5、深圳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二、深圳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3、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如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用的标准等等。我们给您总结了一下,因补偿方式的不同,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主要分为产权交换式补偿标准和货币补偿标准。了解了这两种补偿标准,您就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种补偿类型。如果对自己的补偿费有异议,可以向的律师寻求帮助。


相关内容: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楼市改革,国家制订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楼市改革,国家制订了不少政策对楼市进行调控。今年出台的租售同权就是十分受关注的一个政策,它为租房者解决了孩子入学困难的烦恼。而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时会要求人户合一。那租售同权人户合一之间有什么区别?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进行说明。 一、租售同权与人户合一的区别是什么? 1、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


·宿豫修省道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
    宿豫修省道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 省道其实算是我们国家的高速公路,在进行高速公路的修建过程当中,难免会涉及到征地,对于宿豫的修省道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修省道占用了旱田,每亩应该补偿1.3万元,占用水田的话,每亩就补偿2万元。 (一)高速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前提必须是房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也就是所有权是完整的。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


·山西省征地经济作物补偿标准
    山西省征地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山西省征地经济作物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


·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一、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地铁拆迁房屋的,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未签协议就不能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补偿低于该时间点类似房屋市价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并不意味着征地补偿的提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


·广东地区高温费怎么发,发多少?
    广东作为我国的一个发达城市,在很多方面都有着特殊的发展优势。并且,该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所以当地的劳动人员的福利政策较好。其中,就针对我国目前的高温天气下,劳动人员的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广东就率先制定了高温补贴政策。那么,广东地区高温费怎么发? 一、广东地区高温费怎么发?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年检还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年检还有效吗有效的。不需要年审。很少检,有时换证要几十块钱。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很重要。有的小区根本没有使用证。在买卖房产的时候,房产局也没有要出示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分为“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和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证。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1.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2.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


·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怎么办
    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


·南阳市2023征地补偿外嫁女儿可以享受吗?
    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城市改造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的过程中。高架桥的建立,云轨的开通都需要征收一部分的农村土地,因此,很多的农民涉及到征地的问题。而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南阳市征地补偿外嫁女儿要看户口在哪里,如果在南阳市征收地就可以享受。一、南阳市征地补偿外嫁女儿可以享受吗?这个要看户口在哪里,如果在南阳市征收地就可以享受。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


·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有哪些 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