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私下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

在现实社会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后,有的单位会要求劳动者签订另一份的劳动协议。是属于私下劳动关系协议书,那么这样的情形是否必须通过劳动部门的审批。那么您是否知道私下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私下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
首先合同是双方意识知自的,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可以的。
二、劳动合同必须通过劳动部门审批吗?公司私自定的合同未经审批合法吗?
1、劳动合同签订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劳动管理部门审批,国有企业为了避免出现法律上的漏洞,一般会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2、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是法定义务,要求员工在合同期间辞职时退还公司所交社保的条款是无效条款,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如果没有办理,你可以一并向仲裁委提出申请。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三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应该怎样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通过下列程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仲裁解决。双方不愿或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解决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的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即时发生法律效力。
其实只要是不违反相关法律,都是有效的。此外,在实践中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您首先可以考虑协商来解决矛盾,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仲裁结构的仲裁。这些方式都不能很好的解决的话,您就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


·怀孕女员工被逼辞职,该怎么维权
    怀孕女员工被逼辞职,该怎么维权1、怀孕女职工主要主动辞职还是公司主动辞退不是一回事,两者的相应处理也不同。2、单位如果想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话,怀孕女职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违法的,怀孕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上班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一年二个月工资,不满一年半年以上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3、如果怀孕女职工主动辞职(不问理由),辞职...


·做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做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


·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人是谁?
    现在正常的工作,只要是合法的劳动条件,签署了劳动协议,都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您因为工作而受伤是可以通过劳动法为自己谋求到保护的。可能您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认为自己运气不好,就算了。那么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人是谁的相关知识。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人是谁? 这个问题是很简单的。申请人是受伤者本人,如果本人因为困难可以向他人授权代为申请,但是最终的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企业可否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
    企业可否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企业不可以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延期延期的通知,他是属于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强制性的一种法律规范性的文件,必须执行,不执行的话向有关政府举报。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注意事项1、企业不跟员工续约,企业要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每天加班四小时工资是多少
    每天加班四小时工资是多少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处理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3、上市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劳动补偿金个税是怎么算的
    劳动补偿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经济补偿,一般在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此时劳动者获得的劳动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税?如果要缴纳的话,那劳动补偿金个税又是怎么算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补偿金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


·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
    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时,用人单位还应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者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吗 在工作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避免不了发生矛盾,当我们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该如何解决这些争议。通常情形下,为了更好的解决双方矛盾一般选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解决劳动争议,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吗 《劳动法》第八十一条,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