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能逃避责任,而工程保修金的存在能够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修金不仅能保证发包人的利益,还间接保障了购房者购买到无质量问题的住房。政府用建筑事故维修资金对政府机构来说也是一大负担,保修金可规避此风险。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定义

工程质量保修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预留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修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修金方式的,预留保修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修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修金。


三、质量保修金应用于哪些缺陷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缺陷(以下简称质量缺陷),是指乙方施工完成工程的质量没有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或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工程在约定的保修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

2、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以下简称保修责任),是指乙方因工程存在质量缺陷而应承担的责任。保修责任包括乙方须对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的维修,以及对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直接损失是指因乙方的施工行为造成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而甲方替代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为此向乙方索赔损失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4、间接损失是指因乙方的施工行为造成工程存在质量缺陷而导致甲方遭受的其他损失,以及甲方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产权单位、使用人、管理人等,下同)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所造成损失或支付的全部费用。

5、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的维修,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乙方在保修期内拒绝承担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责任,或甲方无法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或乙方经过一次维修未能修复的,而由甲方直接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修所支付的全部维修费用,该费用甲方有权在工程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乙方或甲方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已经装修的房屋需要进行装修恢复的费用以及房屋装修恢复过程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甲方有权在工程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以工程质量缺陷为由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则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实际支出的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材料费、鉴定费等费用;

因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且乙方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又不足以支付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的,甲方为实现索赔权利而起诉至人民法院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材料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将工程部分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保修责任。

协议中不属于乙方保修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缺陷,施工单位应负全责。关于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即开工前施工方为防止出现质量问题预交的钱款。除保修金外,还可进行工程质量担保或上工程质量保险。保修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总价的3%,具体体现在协议之中。责任期结束后施工单位可拿回保修金,施工方责任期为竣工后起两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有问题可咨询。


相关内容: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 不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算犯法吗?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法律法规等依据:根据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


·未鉴定工伤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如果劳动者未鉴定工伤可否解除劳动关系呢?这个问题是很多劳动者非常关心的,也是经常会遇到的,有些用人单位再劳动者受伤之后就私下解除劳动关系以逃避自己应付的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做如下的整理。 一、未鉴定工伤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没有依法申请工伤鉴定,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不可...


·一、劳动合同签收单的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收单的作用是什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通常会让员工在签收单里签名以示领取劳动合同签收单,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有一份劳动者签字的劳动合同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


·山东省寿光市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考虑哪些因素
    山东省寿光市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考虑哪些因素?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 律师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起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 律师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了解相关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对于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处理纠纷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有哪些 一、审查证言应当考虑涉及建筑缺陷的有关事实,并且考虑缺陷的调查人和评估人的可信程度。 如果证人是业主或不动产的...


·公司就一个人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就一个人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可以申请仲裁处理,并要求赔偿双倍工资。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算作工伤,这方面,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在制定工伤鉴定标准和工伤鉴定完毕后的赔偿数额的时候,肯定是面向我国全体劳动者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不会因为劳动者是什么样的身份就发生变动,即使对方的身份是农民工,但是只要做完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哪些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部门要是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的话,那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才行,不过要是因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导致认定时间被耽误的话,则后果就只能由当事人承担了。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做工伤认定需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廖记吧。 一、做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一、适合先予执行需满足的条件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要。执行本应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先予执行是为了解决一部分当事人由于生活或生产的迫切需要,必须在裁决之前采取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例如,申请人因高度危险作业遭受工伤,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申请人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申请人不能协商解决,申请人向劳动争议...


·社保可以退吗,农民工该如何购买社保
    一、社保可以退吗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社保已经可以全国转移了,所以农民工的社保现在是不可以退的,这只是为了保护他们退休利益,因为以前就算是退保也只是退回自己所交部分,单位缴纳的是不可以退的。现在只要他们累积交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了。 二、网上如何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实现劳动者在跨省流动就业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