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

在一家公司,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当然,员工也不可以,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员工方可单方面解约。如果员工是戒毒人员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否与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合法的。《禁毒法》第38条、第47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吴某吸毒成瘾,在接受社区戒毒期间仍然吸毒,符合实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把吸毒和被“强制隔离戒毒”作为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实施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外,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第2条规定:关于职工被强制戒毒或自愿戒毒,戒毒期间是否算旷工或事假,以及能否予以除名或辞退,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二、被强制戒毒人员的待遇
1、给与戒毒康复治疗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
2、参加劳动的领取劳动报酬
根据戒毒的需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3、分别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
4、治疗其他疾病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5、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
6、接受探访
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
7、外出探亲
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与戒毒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国家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因为员工是戒毒人员而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合约,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与戒毒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内容:

·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需要支付到何时?
    部分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误以为抚养费只是在离婚后拥有探视权额一方需要支付的。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义务,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需要支付的,若父母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一、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一、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劳动者超过了退休年龄之后还继续工作的话,此时已经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而用人单位也不会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此时要是劳动者超退休年龄工伤的话,虽然无法获得工伤保险机构的赔偿,但此时却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 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您都知道建设一个工程师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来的,特别是一些合格证、许可证,在建设工程中是需要很多方面配合的,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就是对整个工程的最后一道检验审核,所以我们要按照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料和记录,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 制作格式 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如果是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二、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


·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一、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


·工伤事故该怎样赔偿
    如何赔偿工业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应当在作出认定并申请工伤鉴定后计算。赔偿金额按下列项目计算:(一)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食品补贴。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按本单位出差伙食津贴的70%计算。(三)其他地方的交通费、食宿费。(四...


·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合同中的施工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合同中的施工规范有哪些 在采购搬运到捆扎等一系列施工技术再到验收这一过程必须有明确的施工规范,以保证施工的有序运行,可见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的规范在钢筋单项施工中非常重要,那么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合同中有哪些施工规范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


·一、团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团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4.协商一致: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但下列两种情形除外(...


·拖欠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否需要赔偿
    拖欠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否需要赔偿 职工主动提出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那在协议书当中也要写清楚并且明确阐释公司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可以立马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要按时支付工资还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证件号码: 乙方: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于2012年10月01日签定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甲...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订立条款中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工时、工资、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 2、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第二十...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时,首先需要判定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或是仍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下面是为您提供的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确定:1、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受到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生命,若由于工程质量而导致人员损伤,那么该工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而对于那些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需要深入的了解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在施工之前、过程中都需要严格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概念的思想,以达到获得较高质量的目标。 一、工程质量的概念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