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北京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众所周知,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的方式也有两者,一种是协议离婚,由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庭解。我们也知道,牵扯到抚养权的问题就会有抚养费的问题,那么在北京,在北京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北京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由此可知,通过以上文章,我们知道,在北京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的问题,北京是我国的首都,经济发展速度快,在北京的住户一般都是高收入者,那么高收入者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普遍比其他地区要高,行文至此,相信您对于相关的知识已经有所理解了。



相关内容:

·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结婚登记实施条例之前对于事实婚姻已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


·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 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之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离婚的要求。理由有三: 1、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务正业,对家务事不管不问,经常在外赌博,致使被答辩人生活困难,连买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钱等情况,确系捏造。事实...


·一、离婚诉讼中当事人?
    一、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


·根据我国规定什么叫婚前财产
    什么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


·国家赔偿法院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院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院程序是什么? ?(一)受理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二)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二、具体情况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房的承租权
    1、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证。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可以类似所有权。公房承租权人可以有购买请求权,即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改成本价购买公...


·国家赔偿法刑拘时间如何计算
    在我国,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公平与公正的,没有法律就没有今天的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触犯法律的界限,一旦触犯法律的界限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国家赔偿法是在法院没有给你定任何罪名时你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那么国家赔偿法刑拘时间如何计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家赔偿法刑拘时间如何计算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


·没结婚证同居生活在一起违法吗
    没结婚证同居生活在一起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父母离婚抚养费要给多久?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父母选择离婚,那么,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由法院裁决。那父母离婚抚养费要给多久?我们就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父母离婚抚养费要给多久? 离婚后抚养费原则上只要给到子女成年,但是法定特殊情况除外,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月收入5000抚养费多少
    月收入5000抚养费多少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


·一、女方生了别人的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一、女方生了别人的孩子算不算重婚罪?女方生了别人的孩子算重婚罪,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