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

在我们进行计算工资的时候,处理一般的基本工资之外,我们的工资还是有很多的其他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组成部分的,在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注意。另外,有一些人会问到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这个一个问题,那么,到底工资福利待遇都是包括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是两回事,基本工资具有相对稳定性,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确定的,有点类似于奖金。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工资福利待遇包括:

基本月薪 —— 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

综合补贴 —— 对员工生活方面基本需要的现金支持。

年终奖金 —— 农历新年之前发放,使员工过一个富足的新年。

销售奖金 —— 市场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后的奖励。

奖励计划 —— 给予对公司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的奖励。

医疗保险 —— 参加社会统筹福利保险及大病保险。

退休金计划 —— 积极参加社会养老统筹计划,为员工提供晚年生活保障。

其他保险 —— 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出差意外保险等多种项目,关心员工的每时每刻的安全。

休假制度 —— 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充分休息,在法定假日之外,还有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

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其他的福利待遇是公司给的,不是国家规定的。

企业的员工在计算自己的年收入时,仅关注一年从工资卡上拿了多少现金,年底有多少奖金。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工资是怎么构成的

1、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8)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9)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0)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1)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2)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在我们进行计算工资福利待遇的时候,对于您所困扰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这个问题来说,我们一般是将工资福利待遇划分为基本月薪、各种补贴以及各种奖金的,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对于绩效工资来说,我们是认为它是一种绩效加薪、奖励工资,具体还要看公司的章程。


相关内容: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是什么?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在经检验合格以后,所有的分项工程都有着相应的保修期。为了对保修期做一定的规范,除了有保证金以外,还是具体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的。只有在建筑工程当中责任到人,才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完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是什么?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是什么? 2007年12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1...


·员工办理了入职但没有签正式合同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雇佣关系的确立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办理了入职但没有签正式合同,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很容易会受到损害,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双方都很重要。那么针对员工入职工作却没有签订合同这类情况,是有相关规定说明的,接下来本文为您详细说明相关内容。 一、入职后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


·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现象比较严重 建筑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忽视项目计划前提成本管理以及控制问题,这些最终导致工程在竣工之后结算比较困难,并且出现了二次投资现象,很多项目资金严重超支,造成建筑工程项目预期效益难以保证,追加投资现象直接影响工程效益的提高。 2、签证现场混乱 建筑工程在预算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缺乏对预算...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


·一、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有哪些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


·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什么?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辞退劳动者本人当月的工资需要照常的发放,至于赔偿金必须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下所作出的辞退,才有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发放。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本单位员工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中的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需要加付1个月的工资对辞退员工进行补偿。辞退员工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且不满1年的情况,按照1...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赔社保吗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赔社保吗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社保是工资的一部分,所以是包括社保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如何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做工伤认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毕竟谁也不想出点意外事情,因此也不会事先去了解如何做工伤认定。但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人身损害情况的话,则就不得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了。那究竟此时要怎么进行工伤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税率可以不扣除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税率可以不扣除吗?不可以。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


·如何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如何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电力应用按照功率强弱分为强电与弱电,大多数建筑用电一般采用弱电,弱电主要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例如空调用电,照明用电等等。在生活中我们都离不开弱电,所以弱电工程质量保证尤其重要,而要怎么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呢?下面的例子可供参考。 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指导思想 1、建立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质量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各岗...


·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临时工的权益如何保障?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法。要签署劳动合同的。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劳动合同了。临时工与正式工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工资也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双方都建立了劳务关系,所以还是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