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院如何审查情侣间的感情补偿欠条

没有实质借贷关系一般不会支持,所谓的分手费“欠条”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没有真正的债务关系,不具有真实债务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仅为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披上这样的“合法外衣”,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确有借贷关系,那么仍然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tjlytel}}>

1、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情侣的相处过程中,分分合合本是正常之事,而如今情侣反目,因分手费而引起的纠纷层出不穷。然而所谓的分手费“欠条”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因为:

  因为其只是一纸协议而没有真正的债务关系,不具有真实债务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

  欠条的合法化难以掩饰实情,虽然借条和欠条等单据是法律认可的形式,<{{tjlytel}}>但如果当事人仅为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披上这样的“合法外衣”,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确有借贷关系,那么仍然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tjlytel}}>

  分手补偿、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即使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双方的约定难以获得法律保护。在因分手费而引起诉讼时,建议当事人积极举证证实欠条发生的实际情况,<{{tjlytel}}>并没有发生真实借贷关系,通过录音或者在欠条中写明因分手而给予对方的补偿,一般注明分手费意义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

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至于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tjlytel}}>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tjlytel}}>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 “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虽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欠条,但实质上也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欠条往往是“有名无实” 的,是无效的。如果实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支付“青春损失费”欠条的,<{{tjlytel}}>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难得到支持。

2、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预先不作规定,<{{tjlytel}}>而由法官、陪审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形成确认。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

在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该欠条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其实就取决于法官的主观认定。如果本案的审理即将结束,法官还没有作出判断,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tjlytel}}>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要证明相应的事实。杨某如果能够证明该欠条是自己受胁迫写下的,则该欠条无效,李某的诉讼请求会被驳回;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3、原告小凤(化名)和被告老林交往时,老林已经有妻儿了。不过,没过多久,老林就离了婚,一心对小凤好。但是,两人一起生活后,发现性格不合,很快便以分手告终。

老林说,双方之间虽有《欠条》,但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而是双方恋爱分手后,他被胁迫所写的“分手费”欠条。也就是说,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欠条的实质是男女双方恋爱分手的“分手费”。<{{tjlytel}}>

但是,还款期限过了近5个月后,小凤多次催促老林还钱,都拿不到钱。因此,她一纸诉状将昔日男友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老林答辩说,恋爱的基础是恋爱自由,如果这种“分手费”受到保护,就意味着恋爱双方不能随意分手,这是对人身的限制,因此,分手费不应受到法律保护。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tjlytel}}>要求老林向小凤还款。法官指出,本案当中,被告方不能证明《欠条》中的借款是“分手费”,也未能证明欠款是“分手费”,因此,《欠条》有效,被告应当还钱。

4、赵某起诉说,因为他提出分手,女友菲菲(化名)持刀威胁他,<{{tjlytel}}>要求支付5万元。当天,赵某转账5万元给菲菲。事后,赵某向菲菲催讨,但菲菲却不愿返还。

为此,赵某状告昔日同居女友,他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不过,在法庭上,菲菲否认自己持刀胁迫。

近日,同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认为,这5万元并非“不当得利”,应该算是赵某自愿给前女友的钱,因此不能再讨回去。

法官分析说,赵某与菲菲在分手的时候,经过协商由赵某转账支付给菲菲款项5万元,这笔款项系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的“财产性补偿”。

法官还指出,本案当中,赵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tjlytel}}>在没有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况下支付给菲菲5万元,该行为未见有违反社会公德等合同无效情形,因此,赵某要求返还并无法律依据。即使依照民法理论上的自然之债,债务人如果“自愿给付”,则在给付行为完成后,也不得再以 “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针对此类案件,要慎重处理公序良俗原则与契约自由原则的界限。不能简单适用“契约自由”原则或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情债”的债务项目内容,若债务设定并未构成不道德的性关系的开始、继续或重新开始,不是相应的对价或酬劳,也没有明显有害于债务人法定扶养义务、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履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tjlytel}}>不能因为当事人双方的婚外情关系而一概否认双方之间债务的合法性。

法官还说,情侣共同生活期间,财务方面容易混同,共同生活必要支出和其他支出通常交杂在一起,互相告知对方银行卡密码或者共用银行卡的情形也大量存在。但一朝分手时,一方往往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大额支出心生悔意,产生纠纷在所难免。

5、窗体顶端

5、一对“80后”情侣恋爱四个月后分手。男方竟起诉要求女方返还避孕套费用的一半,而其主张的诉讼标的不到100元。男方还将多份在淘宝网上购买避孕套的网页截图下载打印出来,提交至法院。<{{tjlytel}}>

  不过,开庭时男方没有到现场,表示愿意视为自行撤诉。

  恋爱赠与属自愿一般不撤销,恋爱期间一方基于感情所承担的双方共同开销,难以从法律上明确定性。

  一般来讲,因当事人在消费时是出于自愿,故法院在认定该类行为时,如无明确约定或其他证据证明构成债权债务关系,都将视为赠与。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后,<{{tjlytel}}>除发生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撤销。



  如果恋爱期间赠与的金额较大,对赠与方或赠与方的近亲属造成了严重损害,则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即索要为对方花费或赠与的钱财,但需举证证明赠与的存在及赠与物的价值。

此外,如果一方在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是按照习俗所给付的“彩礼”,双方最后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分手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法院对此是予以支持的。<{{tjlytel}}>

6、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约定的“分手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给付另一方的 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适用民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因此,即使承诺给付对方的钱款大大高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价值,<{{tjlytel}}>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不属合同法中的“赠与”关系,不属于实践性的合同条款,应该履行。因此,配偶有权利要求 承诺方继续支付。

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一方在同居终止后承诺向另一方支付的“分手费”,法院似乎是支持的。但是,发生在上海的一起特大国企官员的案例,一、二审法院却没有判决支持“分手费”。<{{tjlytel}}>同居16年,却一直没领结婚证。16年后,苏飞虎瞒着蔡国颖和别的女子领证成婚,与蔡国颖分手时,苏飞 虎提出补偿她133万元,并写下一张欠条。在支付了26.5万元之后,苏飞虎反悔了。蔡国颖起诉追讨剩余款,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蔡国颖败诉。普陀区法院 确认,原告与苏飞虎曾同居生活,<{{tjlytel}}>双方分手时,由徐山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苏飞虎实际已支付原告13.5万元。虽然欠条是苏飞虎真实意愿的表达,但不能证 明苏飞虎实际上存在欠蔡国颖120万元债务的事实,两人未经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苏飞虎为解除这种同居关系所承诺的“补偿”,<{{tjlytel}}>其性质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或债务。也就是说,法院不会强制苏飞虎兑现“承诺”,对于苏飞虎已经支付的13.5万元,法院认为这是苏飞虎的自愿行为,予以认可。但对于其它的120万 ,法律不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效力。



7、 2007年10月27日,小芳手持“感情欠条”将小康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2万元分手补偿金。小芳认为,小康以恋爱为名,骗取她的真情,进而占有她,严重侵害了自己的贞操权、健康权、名誉权。<{{tjlytel}}>“纯粹胡说八道,我俩性格不合才分手。”小康辩解说,他提出分手后,交往的女孩刚好是小芳的亲戚,小芳心里不平衡,老纠缠他。

  小康的代理人认为,性的占有是相互的,不存在侵害之说。小康还当庭说,是小芳主动和我发生性关系,我发现她不是处女,我认为她人品有问题。这时,一直哭泣的小芳突然高声辩解说,我敢对天发誓,在和他之前,我没和任何一个男人亲热过。<{{tjlytel}}>

法园认定:小芳和小康属同居关系,自愿发生性行为,这属于伦理道德范畴。<{{tjlytel}}>小康出于顾虑,才给小芳出具一张“感情欠条”,但二人没有实际的借贷关系;对于侵害贞操权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小芳的诉讼请求不受法律保护,故驳回起诉。
相关内容:

·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现役军人的婚姻才被称之为军婚,而这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实践中,要是军婚离婚的话,需要满足的条件可能与普通人离婚的条件不同。那到底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规定,如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现役军人提出离婚...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现阶段,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突发情况,这其中不乏国家机关的失误或面对紧急情况迫不得已的举动。这就涉及到了国家赔偿。那么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就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的问题来进行详细的回答。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收到侵害。 一、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解读“违法” 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形式,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表述,理论界也有不同解释。违法的理论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在我国离婚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在我国离婚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孩子的奶奶没有探视权,因为探视权是针对于父亲或母亲而言的。 探视权也称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但是从我国的社会道德和风俗习惯中,亲属的这种探望、会面是一种...


·二次起诉离婚几天开庭?
    二次起诉离婚几天开庭? 第一次离婚6个月后就可以二次起诉离婚了,审理期限三个月,快的话一二个月就会下判决。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不是共同财产,无需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根据孩子平时谁带的多,以及孩子的年龄等因素来判断。 二、诉讼离婚是什么?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


·离婚时能不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告老公重婚罪要写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老公重婚罪要写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


·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怎么处理?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和第三人进行一个友好的协商,或者是到法院来进行一个裁定,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在实践中因共同财产分割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如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等问题。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夫妻一方有外遇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只要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就会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无过错方损害较大,因此,就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夫妻中要是女方有外遇而离婚的话,这个赔偿如何计算。 一、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包括:...


·结婚后怎么迁户口
    结婚后迁户口的流程如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当事人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当事人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当事人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


·一方是倒插门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方是倒插门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上门女婿进行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进行分割。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公民需要单方面申请离婚的话,此时显然是无法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通过诉讼方式则还是有离婚成功的可能。但是公民在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时候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