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杭州征地补偿新标准

杭州征地补偿新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由于地区差异,全国的征地补偿标准不是完全一致的,个省市都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补偿标准。下面我们就带您看看杭州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的相关规定。日前,杭州印发了《杭州市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将市区征地补偿费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四项,并对每一项的补偿原则、补偿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解释。《通知》适用的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据了解,杭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市区土地按照征地区片分成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在《通知》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就是根据征地区片分布图实行“征地区片价”,其中林地统一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四级片区的补偿费统一为11万元/亩。林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有两种安置方式:撤村建居村或是经市政府批准实行开发性安置的建设项目的实行开发性安置,从一级片区到四级片区分别可以获得23万元/亩、20万元/亩、17万元/亩、14万元/亩的补偿。其余土地仍旧以货币方式安置,补偿费四区片平均每亩地要比开发性安置的高一些,分别是一级区片28万元/亩、二级区片24.5万元/亩、三级区片21万元/亩、四级区片17.5万元/亩。 至于安置补偿费,四级区片统一为4.8万/人。针对被征收范围内用于养殖的水塘、菜地等按照“有苗补偿、无苗不补”的原则实行青苗补偿费,具体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进行计算。如果养殖水面中有虾、蟹、甲鱼、黄鳝等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较高的特种水产的,那么最高每亩可以获得6750元的补偿。其他的养殖水面以及茶园、果园等菜地,按4500元/亩进行补偿。水田和旱地最低,每亩只能拿到2200元的补偿。除土地以外,地面上的一些设施这次也制定出了具体的补偿标准。大到成片的种植物、塑料大棚,小到篱笆、采光板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补偿。如果这块地你是用来种植的,地上的钢架大棚(含膜)能额外拿到5000元/亩的补偿,如果上面有成片苗木及树木,拿到的补偿将会在6000-10000元/亩。河埠的补偿价则是1500-3000元/个。此外,如果土地上还有坟墓,那么补偿的标准是每穴3000元。至于其他水泥地、沥青路等地面设施补偿费则在几十到几百元不等。 当然,这样的补偿仅限于征地拆迁冻结通告发布之前,征地拆迁冻结通告发布后突击栽种的青苗、果树,挖掘的鱼塘和养殖的鱼类,搭建的各类大棚一律不予以补偿,不具有合法产权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性或暂保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也不在补偿范围内。另外,需要安置的被征地人员数量均按照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平均每亩耕地上的农业人口数量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级区片为2.6人/亩;二级区片为2.2人/亩;三级区片为1.8人/亩;四级区片为1.4人/亩。林地按上述标准的1/2计算。原则上是不能超过这个标准的,届时将以这个人数为根据为农转非对象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根据各个地方的政策差异,其他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可能会存在不同之处,但是根据国家的征收补偿法相关条文,也存在相似之处,您可以借鉴参考。根据经济的发展,情面补偿标准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便更好维护所有者的权益。



相关内容:

·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身份证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身份证丢失,当事人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但有些人因生活在异地,且因工作或者生活的原因而不方便回到原居住地办理补办手续。那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身份证丢了是否可以在异地补办 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


·杭州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有哪些?
    杭州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有哪些?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4、变更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应当提交其相应的审批文件。二、杭州公司注册地址申请变更登记流程申...


·异地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异地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程序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


·离婚起诉可以在异地吗?
    离婚起诉可以在异地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小区内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
    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二、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您都知道,大多数农民都是依靠土地生活的,但是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城市周围的农村土地都已经被征收。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也会给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如果是荒地被征收,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 当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主要为依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


·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确权的基本定义 1、土地...


·发放征地补偿款应该怎样发放
    为了保护被征地村民的利益,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是什么?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是什么? 近年来,在各地都开展了大量的征地补偿工作,同时也引起了很多的征地补偿争议,为了更好的杜绝这些征地补偿征地,新沂市政府制定了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的实施方案,有了相关的方案,征地工作者可以依据方案进行征地补偿工作,被征地人民可以更好的了解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利于征地补偿工作的进行。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 新沂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实施...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办法 一、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三、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商品房最重要的两个证件,人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查看是否两证齐全。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证上面会记载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四至及土地类型是出让还是划拨。那么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1、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