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果丈夫遗弃妻子犯法吗?

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都有多面性,因此我们才会有许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也会有许多违法犯罪耸人听闻的事实。对于体弱多病无法照顾家里的妻子,有些丈夫会将他们遗弃。那么,如果丈夫遗弃妻子犯法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丈夫遗弃妻子犯法么?

丈夫遗弃妻子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遗弃到危险境地,导致妻子身体受到伤害或者生命受到威胁,应该是违法的。 一般情况下,应该还是道德层面的问题。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二、遗弃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根据上文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丈夫遗弃妻子虽然为人唾弃和诟病,但是并不犯法,然而,如果遗弃妻子致其死亡的,就触犯了刑法需要被判刑。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相关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来界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1980年《婚姻法》采用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不仅规定婚后所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而且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受益和处分。这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保障婚姻家庭制...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


·新婚姻法夫妻义务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夫妻间的义务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内容是:夫妻对于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务如住所、生活方式等拥有平等的决策权,夫妻拥有平等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管理权、用益处分权,对子女拥有平等的监护权,在象征性语言上夫妻也没有等级秩序。 夫妻关系依据是...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当公民在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中受到国家工作人员侵权时,其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近年来,国家赔偿的案例也时有发生,这体现的是法律的进步。那么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与人身有关的诉讼律师不能风险代理,但是你的属于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


·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是必须要尽的义务
    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是必须要尽的义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也是最重要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父母都要把自己的孩子养大,那么母亲没尽抚养义务应该如何处理?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调解给抚养费,如果不行那么就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


·妻子离家出走能告遗弃孩子吗?
    在我国,父母没有对子女尽到一定的抚养义务,比如说,妻子离家出走遗弃孩子,在法律上会有相应的的惩罚。因为众所周知,父母对子女是有一定的抚养义务的,不论是在道德层面上,还是在法律层面上。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妻子离家出走能告遗弃孩子吗这个问题,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妻子离家出走能告遗弃孩子吗? 一、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
    对于离婚案件很多都是比较复杂的,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一般要经过好长一段时间才会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判决。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就问了,那一般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具体分析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六个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


·二审还没结果可以上诉告重婚罪吗?
    一、二审还没结果可以上诉告重婚罪吗? 不可以再次上诉重婚罪,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出来后,判决书的日期就是终审日期,无法上诉。但是,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下,都以提出再审,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


·如果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处理婚姻关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协商的话,其中有一方肯定会要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就有原告和被告方,作为被告方来说,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自己应当做好应诉的准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生活中起诉离婚如何应诉?一、起诉离婚如何应诉?原告起诉离婚,作为被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第一,是否同意离婚,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第二,证明...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自然与法院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那么就涉及到离婚时不到庭的问题。实践中,有些夫妻离婚时并未达成一致,常常是一方不愿意离婚。为了阻止另一方离婚,其不仅去不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而且在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在法院开庭审判时也不到庭。那么,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一)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诉讼离婚的程序问题按照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