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海安县因公共利益、城乡建设需要,故征用土地。一提到征用土地,我们就会联想到补偿问题。政府征地通过补偿的方式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政府所提供的补偿方案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就和您聊一聊海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总则

1、为规范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2、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补偿公平的原则。

3、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政府计划安排,负责属地内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组织推进工作。

4、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转包房屋征收实施任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县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物价、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税务、民政、审计、监察、国资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屋征收部门牵头,规划、国土部门负责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建筑合法性的调查、认定工作,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应予以配合;城管部门负责做好违法建筑的认定、处理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分区域公布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销售平均价以及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提供房屋征收评估相关技术参数;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籍资料,依法维护征收工作的正常秩序;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听证、代理诉讼及司法强制执行衔接工作,法制部门负责协助和把关;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征收范围内经营单位或经营户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及税费缴纳情况;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情况。

二、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细则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2、征收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0元搬迁补偿,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计算一次搬迁补偿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计算两次搬迁补偿费。 征收商业经营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50元搬迁补偿。 征收生产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70元搬迁补偿,如有重型机器设备或精密仪器搬迁,补偿标准上浮20%,重新安装调试费按实评估。 征收办公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30元搬迁补偿。 征收仓储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40元搬迁补偿。

3、被征收人选择住宅期房产权调换并自行过渡居住,过渡期限在24个月以内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2元标准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偿;过渡期限超过24个月的,从第25个月起至第36个月,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偿;过渡期限超过36个月的,从第37个月起,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8元标准给予补偿。 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月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2元标准给予被征收人6个月临时安置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在各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明确。

4、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同一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征收生产型工业企业非住宅房屋,造成正常生产的被征收单位停产,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被征收单位在征收区域内从业的在册、在岗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名册,按海安县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工业企业职工人均月收入给予停产损失补偿。其中,造成部分停产的,停产损失补偿不超过3个月;造成全部停产的,停产损失补偿不超过6个月。对非正常生产的企业,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被征收单位在征收区域内从业的在册、在岗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名册,按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停产损失补偿,最高不超过6个月。 征收商业经营性非住宅房屋,致使经营活动中止,除按房屋被征收前两年纳税情况给予停业损失补偿外,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值(不含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3%给予停业损失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停业期限结合相关标准给予停业损失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在各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明确,停业期限从被征收房屋腾空交房之日起至安置房通知交付之日止。 征收其它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值(不含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2%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已停产停业的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人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时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改变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用途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5、被征收住宅房屋改为商铺、餐饮、娱乐、旅馆类等商业经营,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持续经营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的,按实际经营面积部分被征收房屋原用途评估价值(不含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5%给予停业损失补偿;连续经营3年以上(含3年)5年以下的,按实际经营面积部分被征收房屋原用途评估价值(不含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10%给予停业损失补偿;连续经营5年以上(含5年)的,按实际经营面积部分被征收房屋原用途评估价值(不含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20%给予停业损失补偿。 实际经营面积为合法建筑内实际直面服务对象所必需的建筑面积,不含维持正常起居生活、堆放库存所占的建筑面积。

6、使用被征收房屋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房屋征收后不允许恢复原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国家、省产业政策调整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所有被征收人的安置计划和指标不得直接更名转让,如确需转让,须按法定程序缴纳相关税费。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提供改建区域或者就近区域的房屋。

7、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同一评估机构按照同一时点、相同方法评估确定,并以此作为结算产权调换差价的依据。 产权调换房屋为保障性住房或政府限价房的,其价格按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8、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被征收人或者国有直管住宅房屋承租人因征收房屋后承租城镇廉租住房的,其货币补偿款由廉租住房的产权人专户储存,承租人购买住房或者终止租赁协议时,征收补偿款按规定结算给承租人。

9、对在本县境内实际居住只有一处住房,且未享受过住房补贴或房改,并持有低保或特困证,凭相关证明经所在街道确认公示无异议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国有直管住宅房屋承租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总额(不含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和奖励)低于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最低标准予以补偿。征收补偿最低标准为私有住宅房屋10万元,国有直管住宅房屋6万元。因分户、析产造成其获得的货币补偿总额低于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的,不享有最低标准补偿。

10、征收国有直管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将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部分的补偿支付给被征收人,其余部分补偿支付给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在征收补偿后自动解除。 对已经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国有直管住宅房屋承租人,不得享有征收补偿,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合法建筑面积对其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补贴。

11、征收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只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12、征收划拨土地性质的非住宅非营业用房先参照出让土地性质按成本法评估其房屋价值,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值剔除政府应收取的纯土地出让金部分进行补偿。

13、只在企业内部竞价,未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方式取得的非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的,其补偿为:初始取得房屋时实际成交价格 (征收评估价值-初始取得房屋时实际成交价格)×60%;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方式取得的,其补偿为:初始取得房屋时实际成交价格 (征收评估价值-初始取得房屋时实际成交价格)×30%。 土地使用权通过租用方式获得,取得他项权属证明的,其补偿为: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合法土地使用面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基准地价×10%。 第四十二条 征收经规划批建的车棚、车库,征收时按市场价补偿,安置时根据所选安置小区车棚、车库或车位的规划配建情况,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选购。具体方案在各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明确。

三、补助奖励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按照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公布的安置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的补助安置面积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安置面积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内的50%和70平方米以外的30%并结合所选安置房面积计算,具体标准在各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明确。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也可自主购买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房屋,补偿时视同选择产权调换予以补助安置面积补助,过渡期限按6个月计算。 安置房的基准价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住宅房屋价格,安置房价格的计算方法为:安置房建筑面积乘以安置房基准价,层次差价另计。 如选择政府提供安置房安置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可以再选择一套安置房。

2、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对按期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在各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明确。

3、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的签约期内按期签约并且按期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凭补偿协议和房屋交接单领取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不含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的10%。具体奖励办法在各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明确。


四、对违反以下规定的不予以补偿

1、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剩余使用期限分摊的建造成本给予补偿。建设单位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承诺在批准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无偿拆除的,则不予补偿。

2、房屋征收可以根据项目规模分期实施,每期征收范围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房屋征收调查公告一经发布,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新建、改建、扩建或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性质用途;

(3)房屋析产、租赁;

(4)新办工商营业执照;

(5)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

(6)其它不当增加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调查公告发布的同时,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国土、规划、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房地产交易登记等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


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里面详细说明了政府在不同的情况下如何对被征人进行补偿以及违反了一些规定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予以不补偿的措施,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出台为其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提供了保证,也体现了政府的公信力。



相关内容: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有哪些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有哪些近年来,广西政府大量的征收土地来进行城镇化建设,但是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土地的使用权人认为政府征收其土地后,对其的赔偿不合理,其实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有明文法律规定的,下面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有哪些依据《土地管理法》,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除由法律规则属于国度一切的之外,均属农民集体一切...


·泰安哪个市征地补偿是多少?
    泰安哪个市征地补偿是多少?自古以来中国农村的传统生活方式就是农民在土地上耕作获取农作物,或自己当做食物,或出售赚取收入或交换其他生活物资,可以说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就失去了食物和收入来源,因此,征收方必须给农民相应的补偿,那么,泰安哪个市征地补偿是多少呢?一、征用土地补偿费标准的基本规定(一)征用菜地、水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6倍补偿;经济作物地、园地...


·山东潍坊市2023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山东潍坊市最新征地补偿是菜地是每亩4.5万元,征收旱地的话是每亩1.8万元。而且,本身政府征收土地几乎大多数都是属于公益用地,因为修建起来的这些建筑都是服务于民众的,所以并非公益用地就可以无偿征收民众的土地了。但全国公益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会是一样的。上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二、征地补偿方案是...


·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在农村,有很多土地都是用于种植作物的,很多农民从出生之后,就从原先自己的父母那里分的了土地,所以并不知道土地其实是属于国家的,农村也经常会有土地转让的现象,其实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签订协议,协议里面应该规定转让的土地面积,所在的位置等内容。 一、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统一年产值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按什么来确定?
    统一年产值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按什么来确定?   一、 统一年产值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按什么来确定?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统一年产值指...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泸西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枢镇,平均补偿标准:5278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永宁乡、午街铺镇、旧城镇、金马镇、白水镇,平均补偿标准:3...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一、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1、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2、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的征地活动。 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


·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在办理公司注册地址时要先有所了解其中的风险,才能更好的预防和避免。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有何风险呢?一、公司注册地址法律风险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不同的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应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法律风险: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依据《公司登记...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相继公布了《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4〕87号)和《河南农村宅基拆迁补偿办法》等规定,现...


·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活动的多样性,我们可能和天南海北的公司之间都存在着业务上的往来,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达成的交易,合同的标的物必然有具体履行的地点,当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的纠纷上升到必须要用司法途径解决的时候,想必双方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诉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谁管理
     一、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谁管理? 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 整栋楼(或小区)的土地证,是房屋开发建设时,国家出让给开发商建设的。一旦发售,就意味着该土地证(大证)分割为小区范围内的若干个土地证(小证)。这若干个房屋的小土地证面积之和就是当初开发商的大土地证面积。所以你办了房产证以后,就可以拿着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了。初始登记的话,一般登记费30多元,出图费60元。...


·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都江堰的建设工程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近期又开始动工,对于都江堰的建设中存在的农民补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您密切关注的问题,那么到底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分为什么具体的标准来进行的补偿。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