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在实践中,只有拥有土地使用证,才能确认自己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凭证。土地使用证在生活中是可以转让的,此时需要办理的是转让手续。那么您是否知道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
二、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在日常的生活中,办理土地使用证转让时,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主要涉及到了土地的出让金。在生活中,我们要进行登记土地使用权,只有这样自己的合法利益才不会受到侵犯。



相关内容: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


·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
    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 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发展农村,许多农村土地都将面临征收,相应都会有一定的补贴。那么,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是否涉及到墓地的重新安置? 1、位置的问题 墓地问题无疑是一个大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太好,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但国家政策也明确规定,如果墓地的拆除范围,必须是合理的安置,转移或转移到森林里的墓地。 2.补贴标准 被占领的土地上有同样的...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个人和企业等按照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种使用权利。土地使用者可以将使用权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要有相关证明,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那么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1、特点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该行为除可能涉及民法典的诸多规定外,还具...


·私房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限制
    私房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很多人都不知道,因为当前这种土地使用方式已经比较少了,甚至可能有人都不知道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这样的话如果自身遇到相关问题的话自然就不知道要如何去处理,甚至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去处理。那私房有土地使用权到底是什么呢?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 (一)权利范围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可实际控制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并可通过使用该土地上的房屋而...


·最新湖北省潜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潜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潜江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


·土地使用证能行政撤销吗?
     买房子的时候,您都是在意自己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是写着自己或者自己配偶的名字的,对于房产证的重视意识您都是存在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证同样也应该引起您的注意。那么关于土地使用证能行政撤销吗? 一、土地使用证能行政撤销吗 根据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依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其他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共同规划、开发、利用集体产业用地,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去外地会怎样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去外地会怎样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


·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怎么办开发商有的时候为了资金可以周转开,经常会将将要开发的土地抵押到银行或者是其他的金融机构。在将房屋都售卖出去后用出售房屋的钱,添补抵押的贷款空缺。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会给业主造成什么样子的影响,还是要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约束的。 一、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么 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通常为了融资,会采用低压土地使用权等手段获得银行贷款,等房子销售...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旧堡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大孤山街道办事处(崔家屯村、谢家房身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二类区...


·去换土地使用证收费吗?
    换土地使用证收费吗?一般情况下来说,土地使用证的新旧不影响土地使用证的效力。但前提是,旧的土地使用证上的有效期还没过,一旦过了有效期就需要换证了。另外,旧土地使用证可能在办一些业务的时候会受阻,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如抵押登记等需要用新证),旧版的土地使用证需要换新证。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只需缴纳工本费和测绘费即可。二、变更土地使用证...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会被判刑。1、《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