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要怎么进行区分

很多人在被骗后不仅仅是想要把钱要回来,还会想对方这种行为是不是构成了诈骗罪,能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让对方坐牢,这就要将诈骗罪与借贷行为进行区分了,那到底实践中诈骗罪与借贷行为要怎么进行区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诈骗罪与借贷行为要怎么进行区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诈骗罪会怎么判刑
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的量刑情节
诈骗罪量刑的数额标准最早规定在1985年《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85]高检会研字3号),500元以上一般可视为数额较大。现已失效。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以下简称“1996年司法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如果你也不确定这种行为到底是诈骗犯罪还是普通的借贷行为,你可以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判断,如果是诈骗罪那么你可以委托律师追诉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仅是民事纠纷,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内容:

·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董事长或者
    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通常是法人,他们负责对公司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公司形象。有时候,法人因为投资经营会对外借钱,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法人遇到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其债权人最关心的债务偿还问题。那么,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 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


·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除了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外,还可能引发财产侵权。财产侵权分为直接损失侵权和间接损失侵权。受害人主张赔偿,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方式。我国是法律国家,这方面的条款不断完善中。那么,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


·欠款起诉一般多久开庭?
    适用简易程序的,3个月内通知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通知开庭。具体时间视法官安排为定。一般而言,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后并缴纳诉讼费后,代表法院已经成功立案,该诉讼将依照法定程序审判。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各个案件的审判实践也不尽相同。常见的因民间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限的相关规定。在民诉法中,虽然对于什么时候开庭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对于案件审结期限有严格规定...


·迟延履行债务应该怎么计算利息
    迟延履行债务应该怎么计算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可能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利息,那么哪些属于迟延履行债务的情形呢?其实迟延履行利息是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主动执行的法定事项,而现实中计算这个利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究竟迟延履行债务怎么算利息呢?下文中,我们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一、迟延履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一)给付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 一、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 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关系,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具由现股东承担,但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但是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股东为有限责任,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在出资时存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出资的情况,而公司又不能偿还债务,则应在出资不实或者出资不足的范围内...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可持续公司债券的发行 1、可持续债券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同时,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权也相应延期。延期后,债务人可据情况对利率进行调整。 (2)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可在...


·民间借款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款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有借款需求的话,我们有几种途经,比如说找银行办理贷款,或者是借助于民间借款。民间借款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并且由于它程序的简单以及可商谈的空间大,成为了很多人借款的主要渠道。对于民间借款,不论是对借款方还是贷款方,拟定一份完整合法的协议书非常必要,所以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民间借款协议书范本,希望能给您帮助。 个人民间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


·股东变更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规定
    股东变更公司注销后的债务1、股东瑕疵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另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就处理股东责任纠纷...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而且一旦构成贷款诈骗罪,其量刑与诈骗数额密切相关。那么具体来说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 1、构成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减免?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减免?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不可以减免,因为信用卡还款它是当事人的最基本的一种还款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信用卡可以申请延迟还款,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


·欠钱不还跑的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跑的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


·一方担保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担保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2、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