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

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严重的甚至把孩子藏匿起来,有的想办法哄骗孩子,让孩子说出对自己有利的言语,孩子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全部上阵。那在现实生活中,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
男方要提供以下证据,法院才会判有男方抚养子女:(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男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以上就是对由男方抚养小孩的情形介绍。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的父母本身都因工作原因等无法照顾子女,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一直是承担者照顾抚养的重任的,法院会酌情考虑判由他们抚养的。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有效吗
    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定撤销婚姻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登记后,则婚姻自始无效。二、胁迫婚姻谁可以申请撤销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


·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当我们提到抚养费这样的问题,可能很多人会觉得离婚以后,既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就是针对父亲来说的。其实并不是如此,对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


·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合法的公民虽然能够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出现犯罪行为而被法律所处罚,但是却不能保障每个国家机关不会再错误判断的情况下将合法的公民当作是罪犯抓捕甚至是刑拘,但是对于这样的错误无疑是对合法公民的伤害,那么,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一、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我们所说的国家在运行,在发展,其实背后是由无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的结果。是人就会犯错,工作人员犯错,也就促使了国家在某一方面的犯错,这时国家就要进行反省,对受害者赔偿。那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决定书 (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用)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


·重婚案件中的第三者能否追究重婚
    重婚案件中的第三者能否追究重婚 一、重婚案件中的第三者能否追究重婚? 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始终维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对于离婚中的任何一方而言,最关心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及争取孩子抚养权了。尤其是对于女方而言,在母性的作用下更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一、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


·结婚后怎么能自动离婚?
    结婚后怎么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和男方协商一致,那女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


·自愿离婚协议书可以写共同抚养吗?
    自愿离婚协议书可以写共同抚养吗?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法律的以来也越来越强,也就意味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在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民事纠纷就是关于离婚问题,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就是最好的处理办法,那自愿离婚协议书可以写共同抚养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自愿离婚协议书可以写共同抚养吗? 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当婚姻无法继续维系时,离婚就成了双方的共同选择。离婚时,接踵而来的问题让人开始出现了困惑,新婚姻法的颁布,媒体上爆发了各种各样的报道,如“姑娘看完不敢结婚了”,“让女性成为了恐婚族”等等。其实,只要我们多了解新婚姻法的规定,理出条理来,就能学到维护自己利益的法律手段。那么,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如果离婚了,关于财产的分割,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


·夫妻离婚财产冻结多久可以解除?
    夫妻离婚财产冻结多久可以解除? 一般情况下需要等案件审结后如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即可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现实危险。 二、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 1、申请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算不算重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算不算重婚?不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婚内出轨行为并不属于重婚行为,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