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学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人学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多,公立学校的设立数量满足不了大众的需求,于是衍生出了私人学校,口碑较好的私人学校也是吸引了众多学生父母的青睐。对于公立学校的选址建立可以通过国家划拨的形式,而私人学校征地则需要向土地使用者协商,所以就有了私人学校征地补偿标准。一、私人学校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法律上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有如下规定:征收土地的...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变更、继承、赠与、划拨、终止等使用形式。那么,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帮助了解土地使用证赠与协议怎么写,给出相关格式如下。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范文 赠与者: (以下简称甲方)...
·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规定,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下:青苗类补偿标准类 别???作物类型市 ?区市周三县其他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元/亩)(元/亩)(元/亩)粮食作物1200经济作物16501300110011501000蔬菜瓜类24002200200019001800备注:1.粮食作物主要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2.经济作物主要指棉花、烟叶、油料等作物;3.市区是指:...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来说,还是对于农民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国家来说是整体利益的发展,对于个人来说是自己自身经济利益的提高。因此,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对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有哪些1、公司的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
·为什么会出现一户多宅 哪些情况下不用退出多的宅基地? 造成“一户多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祖辈遗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没人居住但集体没有收回的。 第二,新民居或农村新规划重新划分宅基地,而原宅基地并没有收回的。 第三,农村家庭子女外出工作户口迁出前,在农村已经分户并申请的宅基地。 农户出现“一户多宅”,在土地确权中多出的宅基地不给予确权登记,原则上必须退出多出的宅基地。但有以下二种情况可以不用退出。 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
·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 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 一、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
·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温室大棚建在农用地上,因此,大棚用地实质上是农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 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
·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吗 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吗?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但需要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
·城镇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我们都知道父母去世之后,作为孩子的或者是一些满足条件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他们留下来的遗产,这其中的遗产就包括很多房子啊,钱财啊,还有一些其它的东西,而您很看重的城镇人民的宅基地是不是可以继承,这比继承一套房产更加的有意义。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中的规定,这些遗产的项目中就包括这房屋,但是这房屋的产权必须是属于被继承人的才行,但是可以被继承的只有房屋,而承载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在允许继承的范围之内的,不论是农...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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