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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起诉书交到什么地方?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这中间有纠纷无法解决,就要走诉讼离婚程序了。当事人在起诉之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写一份离婚起诉书。那么起诉离婚起诉书交到什么地方?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起诉离婚起诉书交到什么地方?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三、诉讼离婚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通过我们简单介绍,您应该清楚了起诉离婚起诉书交到什么地方。按照规定,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并且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共同财产清单等资料,顺利的话,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审理完结,做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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