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有什么?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无疑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然而并非所有劳动人员都签订过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又应该如何确定自己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又有哪些呢?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由以上信息可知,劳动人员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则需要自己平时收集一些自己为用人单位所劳动的事实依据,这样在以后特定情况下也能用这些材料来争取到自己的利益。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的问题,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




相关内容:

·学校端午节不放假工资怎么算?
    我国的法定假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多的,节假日对工作者来说是休息的日子,劳动者也享有基本的休息的权利,但是有些工作单位由于自身的工作性质并不能在法定假日放假,比如学校,这样是否要给与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主要围绕学校端午节不放假工资怎么算进行解答。《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


·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者要是遭受了工伤或者患上了职业病的话,那么此时多半都会造成一定劳动能力的丧失,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作出赔偿的时候其实都有关于这方面的赔偿,但就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不同,实际的赔偿也是不同的,这就与法律中规定的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关系了,那究竟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


·鉴定工伤要在多久时间鉴定有结论
    鉴定工伤要在多久时间鉴定有结论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的范文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的范文是怎样的? 当一个项目工程由一个施工队难以完成的时候,可以与另一个工程队协商合伙完成,但是为了避免在项目工程上发生劳务经济纠纷,双方需要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互相保证利益,那么工程承包合伙协议的范文是怎样的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范文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应当在协商不成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局在受理投诉后会根据事实作出处理的,但投诉前要做好证据材料搜集,如合同,工资卡,值班记录(打卡记录)等。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


·手腕骨折算几级工伤?
    手腕骨折算几级工伤? 1、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


·缓刑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处以缓刑一般是涉及的刑事犯罪程度较轻,但是给予犯罪人适度的法律教育,如果是正在就职的劳动者被处以缓刑,肯定对自己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重则直接开除,轻则保持最低工资待遇,那么缓刑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缓刑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涉嫌犯罪被羁押或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劳动者是否还享有工资待遇,是劳资管理者经常遇到的一个难题。对此,原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离职之后劳动合同的处理
    离职之后劳动合同的处理 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劳动者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个劳动合同,也是有期限规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吗?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具体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


·法律规定离职工资什么时候发
    离职工资什么时候发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抚养费是工资税前的吗?
    抚养费是工资税前的吗?按照实际收入,税后工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1、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保密性的约定,但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那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