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有哪些?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有哪些?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还是会有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就应该进行仲裁,那么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1、 为实现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范化、法制化,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公正、及时、准确地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制定本规范。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裁决。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3、北京市各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均应执行本规范。

4、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和一次裁决制度。

5、申诉人申诉应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

6、 对申诉人的申诉,应审查下列内容:

(一)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依法可以提起申诉;

(二)申诉人与本案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被诉人是否明确,申诉请求是否明确、具体;

(三)申诉书是否符合要求;

(四)申诉是否在申诉时效期限之内;

(五)案件是否属于本委管辖范围。

7、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告知申诉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对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案件,申诉人坚持申诉的,应当受理,对其超过仲裁时效的请求以裁决的形式予以驳回;

(五)申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诉人补正,收到申诉书的时间从申诉人补正完毕之日起计算。

8、市仲裁委员会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一)位于城、近郊区的中央和市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本委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9、区、县仲裁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一)除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以外的其他各类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工勤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五)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六)外省、市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七)房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大兴县、顺义县、平谷县、密云县、怀柔县、昌平县、延庆县等远郊区、县仲裁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中央和市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10、市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区、县仲裁委员会移送的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也可以将所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移交给区、县仲裁委员会处理。

在劳动和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会申请有关部门进行劳动仲裁,来根据劳动规则判定双方的责任,那么就会出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但是每个地区都有属于该地区独特的劳动仲裁证据规则,以上内容是我们以北京市为例整理编辑的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仅供您参考。


相关内容:

·我们去到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工作
    我们去到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工作,都会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是一个员工与用人单位相互考察的过程。那么如果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开除了员工,员工会有补偿吗?下面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不是所有的开除都会获得经济赔偿,具体要看开除的原因是什么,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只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况:1、用人单...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合并后的公司怎么办
    不愿意去视为变更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不成可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


·工伤可以自己去工伤鉴定吗
    工伤可以自己去工伤鉴定吗 一、工伤可以自己去工伤鉴定吗 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公司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


·一、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


·《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面对一些问题的重大决策或者是部分员工的违规处理时都会面临一些问题,能否对这些员工进行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企业职工因为家庭或是某外部内部原因需要短时间暂停工作,能否与企业签订停薪留职合同,使自己的工作和利益得到安全有效的保障。下面就为您介绍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一、劳动法停薪留职的规定 ?企业职工停薪留职,这是特殊时期的产物,现在已经废除了。 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


·工商局管产品质量纠纷吗?
    工商局管产品质量纠纷吗?工商受理消费投诉,也就是说,消费者买商品后出现了纠纷,消协来协调双方纠纷,如果怀疑质量问题,工商部门会要求双方提供证明,证明产品质量真的存在问题,如果不存在问题,调解不成,只能起诉处理。工商局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故而我国现行法规定,与工程相关的各责任主体,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防范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但是在实践中,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旧屡见不鲜。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一、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现代人的生活,几乎离不开电。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电力被用掉。所以说,对用电安全的保证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用电出现了安全问题,所带来的后果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国家对于电力建设时的工程质量上,是有着严格的把关制度的。为了方便您了解,现编在此特为您整理了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的相关资料。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革基本建设管理体...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什么情形会停止受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


·一、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有哪些规定
    工作期间,员工难免会有几次迟到的时候,这肯定会对工作有所耽误,因此有些单位就规定员工要是迟到的,就要扣相应的工资。那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即迟到扣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