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一个公司对一年工作优点与不足的总结,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每一个职工在年终的时候都会要进行一个详细的工作总结,担保公司也不例外。担保公司工作总结(职工)内容有什么,很多人都并不了解。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担保公司工作职工个人总结

一、基本情况
入职以来,我认识到自身的工作经验不足,社会阅历不够,需要不断的加强学习,特别是对业务上的知识,经过半年多的学习和锻炼,自己在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从开始的什么都不懂,逐渐学习了解担保行业相关事项,了解工作开展的过程,学习怎样与客户打交道,怎样在坚持工作原则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细节问题。自进公司以来,在学习的同时也开展了工作。
二、树立风险意识
担保是高风险行业,对于从业人员除了要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以外,还必须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都还很欠缺,因此,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重视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加强从书本上学习,多向公司领导、同事请教,多学多问。在工作和生活中留心关注财政金融、相关部委的政策,及时掌握经济领域的新动向。公司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如不加以防范,就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在工作中务必加强保前调查核实,从源头上严把风险关,认真做好客户保前外部信用信息的调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进行综合性的评估,有异议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自己的见解,及时维护公司利益,及时避免出现代偿赔付的发生。
三、不断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公司以“合作 共赢 发展”为公司的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客户需要我公司担保,自己要及时地听从公司领导安排,抓紧保前工作调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主动与银行沟通,与客户联系,帮助客户解决资金困难、快速融资。在处理与客户沟通的问题上,多向客户经理学习与人沟通的艺术,在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公司利益为主的前提下。不得罪客户,主动开展工作,主动与客户沟通,衔接相关事项,不让经手的担保业务在自己手上的因为自己工作的原因出现延误,拖沓,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公司的利益。在编写相关资料的时候,多向身边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多向客户经理学习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四、改正不足,积极进取
进入公司以来,自己在学习锻炼中成长。期间也有很多犯错和不足的地方。担保行业是个高风险的行业,防范风险,讲求真实性。防范和控制风险是担保业务安身立命之本,是为中小企业服务和公司自身发展的前提,而要做到实实在在,降低风险,就必须让出错率降到最低,及时更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工作态度。树立风险意识,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在工作中做到不焦不躁,编写资料不马虎,对工作严格谨慎的作风,发现并减少各个风险点,稳稳的从业务方面把控好风险。加强与公司同事的沟通合作,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过程。积极进取把工作做好,把业务水平提升上去。今年已经过去,总结过去的不足,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在新的一年,公司将不断的完善相关制度,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身为公司的一员我将继续努力,继续学习不懂的地方,总结相关业务办理成功的经验。不断的提升自己业务能力,不断进取。克服自己不足之处,以对工作、对事业、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公司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期望。由此可见,担保公司的工作总结内容也是大同小异的,对去年的问题进行分析,去年的优点进行传承与发扬,树立目标,提高素质、改正不足,在一个高危工作中是很重要的,准确的说,对任何一个行业都很重要。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上有写工资吗?
    劳动合同上有写工资吗 承包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装饰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是为了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双方当事人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有的劳动合同可能不会写工资,那么,劳动合同上有写工资吗?下面,本站我们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 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入职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在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入职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若该员工能胜任工作,即可在试用期后转为正式员工,那么,作为刚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是什么呢?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心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试用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者和用...


·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一、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可以在其中约定考核的办法。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


·一只眼睛工伤赔偿金是多少?
    现代社会,每个成年人都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来维持自己有的还需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因此对于绝大数人来说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会发生工伤,比如工作的时候伤到了眼睛。那么,一只眼睛工伤赔偿金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一只眼睛工伤赔偿金是多少这个问题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办?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国际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为两个月,已经满两个月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不满六个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已满六个月,只能接受工伤认定书。  附:《行...


·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当然是算的。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的施工会涉及到墙体的施工、钢结构的施工等等,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应注意工程质量。粉刷工程是建筑工程中比较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一个一节,如果粉刷工程质量不过关,会出现墙体表面开裂等情况,影响建筑的使用。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出现质量问题,那?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 一、外墙粉刷的方式 1、目前...


·2023工伤待遇是什么待遇
    2020工伤待遇是什么待遇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


·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
    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工程建设五项指的是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五种工程类型,包括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就是承包人想拿到以上五项工程,需要和发包人签署的承包合同。那么承包人签署五项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要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 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


·从学校的学生生活到步入工作岗位你还是像之前一样任性吗?
    从学校的学生生活到步入工作岗位你还是像之前一样任性吗?对于不想做的工作说走就走,不跟公司打招呼,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离开?这样做不仅对自己没啥好处、方便可言,有甚者还会影响我们下一次参加工作的机会。在我们入职时就与自己的东家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办理离职手续东家可能会按照合同上的内容要求你负责一定的赔偿,再一次找工作时很多正规单位也会要求你出示一份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法》条款里面第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