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一样,都是公司为了股权交换而发行的债券,而债券是股权交换的凭证。相对于普通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收益更高,风险更低。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是将债权转换成公司股权的意思,请看以下我们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1)债转股:
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而可转换债券是同一个公司以债券与股权之间的交换,即,先认申购该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等到债券到期是可以选择债券兑付也可以将债券以当时约定的份额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
(2)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和可转债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发行方不同。可转债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而可交换债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股东(一般是大股东,你在二级市场上买的那点股票,去发行可交换债应该会被证监会打出来)。二者造成的影响就是转股后的股本差异。你持有可转债转股,到期后,上市公司发点股票给你,可交换债到期,你直接拿股东手里的股票。还有一点是抵押担保方式的不同。可交换债,就是用股东现有的股票质押来发债券,但可转债不一样,他现在没有拿来质押的股票,所以必须要第三方提供担保。对于净资产规模不大的上市公司来说,发行可转债比发行可交换债要烦。之所以投资者会选择可转债肯定不会是看中他的利息收益,一定是看中未来转股以后的价值。可见对于可转债来说,股价的波动影响远远大于市场利率的影响。可转债还有一条规定,如果约定转股的价格太高,让你转股后也赚不到钱,可以开个股东大会修正股价。简而言之,就是下降约定的转股价让你愿意转股,但可交换债没有这个约定。可交换债如果发生转股,实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了股票,而可转债的实质是增加股本,转股的股票是新发行的。这区别隐含一项内在的逻辑。同样是融资的方式,上市公司会比较乐意促成债转股,因为这批股票是新发行的,虽然摊薄了每股收益,相当于您的股份都被小幅度的稀释,不影响股权结构。如果股票涨价,持有人愿意债转股,上市公司只是发批股票的代价。但转股不赚钱,持有人要本息和,那上市公司就必须付一大笔钱,算一算哪个更省力?显然是要促成转股,所以上市公司会想办法抬高一下股价。但可交换债就不存在这项内在逻辑了。可交换债的本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用自己的股票作为质押物换取融资,最终如果转股那么这位股东相当于股票变少。所以说明一点,选择可交换债,股东就是不想减持股票,但想要拿到费用更低的钱,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具有促成债转股的动力,也就不会去抬高股价。简而言之,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就是把债券转换成股权,在可交换债券转换成股份的时候,需要缴纳过户费。债转股之后,原先的还本付息就变成了按股分红。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欢迎在网站上在线咨询。



相关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往往难以避免,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许多车主也都会选择报警,请交警处理事故,划分好双方的责任,以使纠纷可以在权威认定各自责任的条件下解决。相信有不少人还不知道,处理交通事故是需要收费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就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您可以通过下文的阅读来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1992年5月11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 一、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什么情形下属交通肇事逃逸
    什么情形下属交通肇事逃逸(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是必须要做的,我国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虽然呈现出有所下降的趋势,但是依旧很多。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数不胜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后,等治疗完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的...


·车辆刮擦属于肇事逃逸吗
    车辆刮擦属于肇事逃逸吗?车辆刮擦不属于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这其中关于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想要解决纠纷就要知道我国法律上对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


·一、交通事故人伤车与驾驶证都要扣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车与驾驶证都要扣吗?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起诉状交了多久通知调解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必须多长时间内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对于案件整体审理时间有具体规定。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工地上面醉酒飙车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


·出售旧车商业车险退保吗
    出售旧车商业车险退保吗? 一、商业车险是否可以退 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对于交强险,相关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但是,对于商业车险的去从却相对较为复杂。按规定,商业车险除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外,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申请和保险单正本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从法律...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频发,其中,由于酒驾的缘由,导致交通事故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频发,其中,由于酒驾的缘由,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诸多叫停事故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交通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对于酒驾、醉驾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惩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的前提是,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醉驾、酒驾,若驾驶员是酒后驾驶助力车属于醉驾吗? 一、酒后驾驶助力车属于醉驾吗? 醉酒驾车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公私财物的损失的处3年以下...


·2023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自诉人×××以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要求给予刑事处分,同时要求赔偿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


·60岁以上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
     一、60岁以上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 车祸造成60岁以上的人骨折也是可以索赔误工费的,需要收入的有无情况进行判断。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了年满60周岁已到退休年龄,但是并未规定年满60周岁的人不应再从事劳动、创造社会价值、获取劳动报酬,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