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故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存在,一般会向承建单位收取一定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以后退还质量保修金。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制度是非常严格,必须在合同承诺的保修期内,不发生质量问题才会予以退还,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质量保修金的内容。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二、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一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只要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不发生质量问题,就会按照规定退还。当然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除了要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且要扣除一定的保修金。因此,您一定要确保质量质量过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也不见得能拿到工伤赔偿,因为不能认定为工伤,在认定工伤的时候,我国对具体的情形做出了专门的规定,那到底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


·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
    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会收到伤害。工伤的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在受伤之后的负担。然而工伤的认定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进行相关的取证。那么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规定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是否...


·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了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了有赔偿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3.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一、工伤待遇领取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一、工伤待遇领取程序包括哪些环节?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审核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申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病例、医疗发票及清单、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待遇审核表、转入账户银行卡及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人员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亲属应及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社保机构报告,工伤待遇核发部门...


·工伤赔偿合同 怎么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合同 甲方: 委托代表人: 乙方: ,男,汉族,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甲乙双方完全...


·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来保护劳动者,劳动者也享有了很大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基于工伤的严重程度,被分为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否合法?
    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否合法?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不合法,试用期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因为工伤辞退员工不合法,要支付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纠纷怎么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纠纷怎么申请仲裁?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请人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2、申请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一、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1、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 2、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办理派遣职工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解除流程是什么?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解除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二、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内容: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工程合同是关系者人民生命安全,也影响着一方的经济发展,故而一般工程会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承包方,在确定中标对象后,双方需要签署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合同的内容在招标、投标过程之中已经协商好,故而不需要现拟定。 水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