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之间如果因为感情不合或者是日益渐深的矛盾致使双方离婚,那么在离婚之后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夫妻,抚养孩子就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了,一般情况都是不抚养的一方给抚养费的。但是如果遇到了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可以吗?

不可以,孩子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断绝血缘关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不论是否再婚都需要支付的,如果不支付,可以以孩子的名义通过诉讼索要。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是什么?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3)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按照法律规定,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那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从而断绝血缘关系,所以不服样的呃一方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如果不支付,那么抚养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进行索要,如果索要无果,是可以进行起诉来要回抚养费的。




相关内容:

·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父亲去世后,抚养权应当归母亲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


·离婚协议自己带吗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带,也是用民政局的模板。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专或属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表格填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


·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家庭暴力行为可以说是导致夫妻离婚的又一因素,并且由于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还可以要求施暴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在家庭暴力中通常还包括了性暴力和冷暴力,那其中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


·两个孩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


·同居关系解除,如何分割财产?
    1、同居关系一般分为几种: A、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这类同居不违法,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当事人自己有决定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此种情形下,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B、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双方都有配偶者间的同居,即常说的“婚外情”。《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是和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一步法律文件,对结婚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我国婚姻法颁布之后,最高法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这在学界被称为新婚姻法。那么,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篇司法解释和您讲一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


·新婚姻法 彩礼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深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以及男尊女卑导致在我国如今的婚姻状态过程中出现了男女结婚的过程中,女方向男方索要高价彩礼的现象,这对于我国的婚姻关系的发展是一件阻碍的事情。往往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彩礼的返还的事项,还会造成很大的争论。那么,我国新婚姻法 彩礼返还的规定是什么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彩礼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


·一、婚姻法对轮流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婚姻法对轮流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 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从立法本意看,“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夫妻离婚后子女及与子女共...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方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3、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


·夫妻财产约定是赠与吗?
    夫妻财产约定是赠与吗??不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可以约定为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而夫妻财产赠与是指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夫妻财产约定和赠与都是对财产的处分形式,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夫妻财产约定需要双方共同商议决定,而夫妻财产赠与是夫妻一方的...


·一、假离婚财产分割后是否还可以重新要求分割?
    一、假离婚财产分割后是否还可以重新要求分割?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


·婚前/婚后赠与房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以结婚为目的, 房地产作为“彩礼”性质的, 若婚约不成, 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 但若是已婚,则不能收回。 2. 单纯将房地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 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 3. 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而合同法规定,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